第12部分(第1/5 頁)
看見我,他輕輕笑著:“我們出去吧!去好玩的地方。”
我應了一聲,說真的,我也不知道好玩的地方到底是哪,來了這麼酒,最熟悉的莫過於酒吧了!路上,安德森開著車,我坐在副駕駛一動不動的看著面前的水晶雙子,不知為什麼,突然想起了戚姿!記得從前,她也是這樣坐在副駕駛,緊盯著水晶雙子,像是那裡面有她的故事一樣。
“去那個公園怎麼樣!”安德森指了指不遠處的公園,那裡人很少,看起來很安靜。
“嗯,好!”
停好車後,我們並肩走進公園,和所有男女一樣,我們倆互相追逐打鬧、喂對方吃著冰激凌、和彼此依偎在一起。我看著周圍的單身男女羨慕嫉妒的眼光,不自覺的苦笑了一下,我和安德森只是短暫的,最好的朋友。如果今天我和一個女人在這裡這樣,那他們多數是傳來厭惡的目光。
“不知道這裡可不可以埋東西。”安德森摟著我自言自語的說。
“找個樹就可以了!”我又把脖領的圍巾圍得緊了一些。
“走,喬斯!”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安德森就把我拉走,在這個偌大的公園內來回遊蕩。
“你到底要幹什麼!”我有些不耐煩的看著他。
“找樹!“安德森不急不慢的說著,突然,我的手被他緊緊握住,他的眼睛放著光,指向不遠處,大喊道:“喬斯,就是這裡!”
我順眼望去,一排法國梧桐屹立在那裡,光禿禿的,像是被遺棄的幼嬰,即使被丟棄了,還是在那傻傻的等著!樹身和大地幾乎融為一體,遠遠看去,它們就像是起身坐立的巨人。
安德森從揹包裡掏出兩把軍鏟,又掏出兩個筆記本和兩支筆,對我說:“把你想說的和不想告訴別人的事情全都寫在裡面,埋葬它們!就會舒服很多的。”說完他把軍鏟和筆記本遞到我手裡,自己走向另一邊,背對著我。
拿著這個乾淨的筆記本,聞到了濃濃的墨味,感覺這個本子千斤重,一時間不知道該寫些什麼。我看見安德森已經開始用軍鏟挖坑了,表情十分凝重。在這個時候,埋葬真的是一種舍不掉的殘忍,又是一種必須經過的釋然!我討厭安德森給了我一個這樣的選擇,同時也感激他讓我可以好好的放下過去,開始新的未來!
一種嚮往而又不知名的新生活……
我開啟筆記本,在上面清楚的寫著幾個大字:我希望這一生不要去用別人的愛來傷害別人,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一輩子都去愛別人,不要被別人愛。
寫完我就挖了個坑把它埋了進去。或許是我真的錯了,我忘記了這是用來埋葬的東西,而我寫的,是我憧憬的東西!
它們之間,相差很大!這個不經意的舉動,也註定了我一生的命運。
一起完畢後,我和安德森笑著走出公園,那天,我以為自己很聰明,卻沒想到最傻的依然是自己。未來的七天,我和安德森一起瘋,一起笑,一起數著時間過日子……吃完晚飯,我們會窩在沙發上看著綜藝節目,而他,則是把我攬在懷裡,輕輕地摩擦著我的頭,當我終於忍不住睡著後,第二天醒來總是會發現自己躺在臥室的床上。我們就像一對戀人,依偎著彼此生活!
可那是個幻想,我也想那樣,但是我不會喜歡他,永遠都不會!對於他,我更多地是愧疚,日子從指縫間悄悄的溜走,該來的還是要來的!
清晨的機場並不清淨,嘈雜的人群讓我頭疼。我坐在長椅上不停地按著太陽穴,乞求會好一些。安德森張開手臂把我環在懷裡,還貼著紗布的臉摩挲著我的臉,讓我感覺有些癢!
“到了那邊,也要記住要換藥,不許偷懶。”我抱緊安德森,有些捨不得放開他。
“知道啦,到那邊我就會找一個女朋友,我這麼帥,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