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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踹翻,一腳踹翻一罈子醋,醋罈子倒得乾乾淨淨那種。
到時候,空氣中的酸味恐怕要燻得何燕瑾和櫃姐不敢待。
可是還有什麼東西能證明自己呢?
孟汐辰有些為難。
但天無絕人之路,事情終究有轉機。
物證沒有,人證應該也行。
孟汐辰不是第一次來這個地方,他長得又好看容易被人記住,所以理論上該是有人認得他的。
只是……別人記得他,他卻記不得別人。
就拿眼前這個櫃姐來說吧,孟汐辰就記不得。
但這裡的櫃姐應該是認識他的。
孟汐辰安撫住何易安,妄圖解釋:「我真不是為了你才突發奇想來這裡的,我以前就來過,甚至可以說是常客。」
「對吧,」孟汐辰對櫃姐說,「我之前是常來對吧,你肯定還記得我。」
為了增加可信度,他胡謅道:「我上次來,大概是去年年底,那時候好像也見過你。」
櫃姐:「……」
倒不是孟汐辰那拙劣的演技顯得他的話沒說服力,而是……
櫃姐有些無奈道:「不好意思,我其實……是今年新來的呢。」
「您去年的時候,怎麼可能看見過我呢?」
孟汐辰臉好痛。
他突然想起了一個同住晨曦科技宿舍樓的舍友講的笑話。
那個舍友說,他偶爾會在小區門口的小攤買水果,為了防止被宰,他往往會裝作老闆的熟人。
有天,他慣例在水果攤上挑挑揀揀,到了例行砍價的環節,他套近乎說道:「老闆你就便宜點吧,我常來的,前兩天還在你這裡稱了兩斤橘子,你說我下次來給我便宜點。」
老闆:「……」
老闆說:「我今天頭一次擺攤。」
此時此刻,此時此景。
只能說,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
孟汐辰覺得自己現在就在小攤上買東西,然後試圖靠套近乎讓老闆便宜點。
好死不死的,櫃姐還補了句:「我們這裡的價格都是定死的,別說你認得我,你就是我親弟弟我也不能給你便宜啊!」
孟汐辰一記眼刀飛過去,就差說「你可閉嘴吧」了。
櫃姐:「哎?還瞪我!」
有點可愛啊!
何易安:「當著我的面就和別人眉來眼去!」
不會這是來買首飾去討小姑娘歡心吧!
孟汐辰解釋不能,但轉念一想,櫃姐能是新來的,店長總不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換了吧。
「你把你麼店長叫出來。」孟汐辰對櫃姐說道。
櫃姐:「就是叫我們店長來,也不能優惠的。」
孟汐辰:「……」
【如何讓一個櫃姐閉嘴?】
如果此時能場外求助,孟汐辰可能已經發帖了。
不過,櫃姐雖然皮了一下,到底還是打了內線電話叫出了店長。
這店長孟汐辰倒真有點印象,心中一穩的同時,用眼神示意店長配合。
店長接到他的眼神,一時間沒品出具體深意,想了想打算了解一下情況再說。
是以,她過來的時候,沒主動向孟汐辰打招呼。
孟汐辰沒在意這些細節,見店長走過來鬆了一口氣道:「你幫我解釋清楚,我是不是常來這裡。」
店長看了看孟汐辰,又看了看何燕瑾,最後才將眼神落到了何易安身上。
她是什麼人啊,在這種店裡,已經活成人精了。
可惜即使是人精,也不能一個眼神瞬間瞭解全意。
人精能辦到的,就是在短時間內「還原」故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