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們都可以做證!(第1/2 頁)
“領導,我是大江村的知青沈嬌,現在嫁給了大江村村民陸錚旭。
我男人是一名軍人,因為在任務中受傷,成為植物人,前兩天剛被軍人同志送回來。”
沈嬌進行自我介紹後,先賣了一波慘。
大隊長和大隊書記是來公社幫沈嬌他們家要過補貼的,公社的領導自然也知道沈嬌家的情況。
公社書記當即開口道:“沈同志,你要是有什麼難處就說,我們公社幹部就是為人民服務的。
你把問題提出來,我們一定盡全力幫你解決。”
公社書記這話一出口。
陳浩宇頓時急了。
他顧不得其他,上前一步,義正言辭的看著沈嬌,惡人先告狀,“沈同志,我知道你愛慕於我,嫁給陸同志並不甘心。
但你跟陸同志已經結婚四年,並且育有兩個孩子。
你還如此對我窮追不捨,都追到公社領導面前來了,你實在是……實在是太過分了!”
之前本來就有人在議論沈嬌。
現在陳浩宇這話一出口,在場開會的知青頓時都朝沈嬌投來鄙夷的目光。
張芳芳這時候更是配合著陳浩宇,在臺下把沈嬌如何不要臉的追求陳浩宇的過程繪聲繪色的跟其他知青宣傳。
八卦的傳播速度飛快。
一時之間,沈嬌都被鄙夷的眼神淹沒了。
蘇玲幾人雖然有心想幫沈嬌解釋,但根本無從解釋。
畢竟,陳嬌以前追求陳浩宇的時候有多不要臉,他們也是看在眼裡的。
沈嬌完全不受外界的聲音和眼神影響。
她一雙眸子目光清明的看著陳浩宇,“陳知青,我都還沒說我是為什麼事要找領導做主,你那麼急著往我身上扣屎盆子幹什麼?”
陳浩宇臉色一白。
這死肥婆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伶牙俐齒了?
沈嬌不去看陳浩宇難看的臉色,轉而目光落在張芳芳身上,“張芳芳同志,你是怎麼有臉穿著我的衣服,說我的壞話的?”
張芳芳臉色瞬間漲紅。
她身上這間鵝黃色的襯衣,胸前還有一朵大蝴蝶結,款式新穎,布料也好,是當下城裡都時髦的款式。
這衣裳本來是沈嬌哥哥從城裡寄給原主的,原主試穿的時候,被張芳芳看到了。
張芳芳在表達了羨慕之情一陣忽悠後,再加上陳浩宇在旁邊幫著張芳芳cpU。
原主就忍痛把衣裳送給了張芳芳,張芳芳就把衣裳改成了合適她的尺寸。
張芳芳今天來開會的時候,因為身上這件時髦襯衣,可是收穫了不少其他女知青羨慕的目光。
張芳芳眼底憤恨的光閃過,眸底瞬間湧上了霧氣,紅著眼圈說道:“嬌嬌,我的家境是沒你好。
但我父母好歹也是城裡的工人,這衣裳我也是買得起的,你憑什麼汙衊我穿你的衣裳?”
張芳芳這話一出口,立即就有坐在她身邊的女知青給她幫腔,“沈同志,你也看看你自己那體型再說話。
這衣裳芳芳穿著剛好,你怕是把衣裳撐破了都撐不進去!”
人群中爆發出一陣鬨笑聲。
這個年代因為缺吃少穿,大家其實都更喜歡稍微肉感一點的女孩子。
但沈嬌這樣的真的不叫肉感,而應該叫肥豬了!
沈嬌也不惱,她不徐不疾的正要說話。
倒是坐在她身邊的蘇玲和唐悅都站了起來,直接開懟道。
“你又不是我們村的知青,你知道什麼?”
“就是,我們跟張芳芳住一個屋,我們可以做證,張芳芳身上的襯衣,布拉吉裙子,全都是沈嬌的。
沈嬌的父母、哥哥給沈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