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人拿球,九人慌【求月票!求打賞!】(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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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也皆不可能。
所以,下午與品牌方的見面,目的就很明確了。
飛機上,春哥給陸鳴的是三家球鞋合同,但到下午見面後,只來了兩家。
一個是耐克,一個是阿迪。
至於第三家,老流氓喬丹品牌,卻是在最後時刻,放棄了合作。
對此,邁克爾-喬丹也很無奈,有以前的選秀操作,以眼下籤下的新秀賽季就廢掉的狀元,所以他的眼光,已經被普遍地認為,你只要按著喬丹的選擇反向操作,一般都是正確答案。
於是喬丹品牌退出了。
陸鳴也覺得挺好。
不然的話,以後,如果在喬丹品牌下整出一個子品牌,那豈不是天生就低人一等了?
哪有在耐克和阿迪上,搞出子品牌來的痛快,至少能平起平坐。
至於為什麼是這兩家?
自然是合同金額的原因。
開始時,陸鳴是想過國產的牌子的。
但終於還是放棄了。
原因嘛,其實大家都懂。
而用那些遠不如耐克或阿迪的牌子,比如銳步,比如安德瑪,並試圖以一已之力,推翻耐克聯盟在nba的統治力,陸鳴沒有那個魄力,也覺得大可不必。
可能有人覺得,陸鳴的選擇,有些打不過就加入了。
但並不丟人。
至於大部分人會擔心的,像耐克和阿迪這種國外企業,會不會在以後搞事情,陸鳴覺得,與其放任其踩雷,不如將之歸化。
而且未必國產的牌子,就沒有雷了。
所以陸鳴的想法說,國產的那些牌子,就算是以後踩雷了,那也是內部矛盾,可以交給國家和人民來制裁它。
而耐克這種,完全可以將之轉化為盟友嘛。
畢竟,說到底,他們都是資本的力量,而資本的目的,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獲取更多的利潤。
雖然這種設想,有些天真。
至於他們會不會反水,合同裡寫上規避條款就行了。
這種事情,在後來的娛樂圈,屢見不鮮,而且還往往能夠贏得一些掌聲。
就挺諷刺的。
還有一點,現在是2009年,6年的合同後,如果順利的話,陸鳴依舊有足夠的自由度,去選擇新的球鞋合同。
於是,在下午會面之後,以全盤接受了陸鳴的補充條款,和執行長直接上陣的耐克,拿下了陸鳴的代言合同。
金額不變,6年9800萬美元。
平均下來,每年1600萬美元。
激勵條款也是那些常見的,球員的個人資料和榮譽,比如當選得分王、助攻王、搶斷王、入選全明星陣容、入選最佳陣容或者最佳新秀陣容等。
還有還有一些獎金和球隊戰績有關,比如贏下足夠多的比賽或者打進季後賽並儘可能走到最後。
“陸,合作愉快!”耐克執行長馬克-帕克伸手。
“合作愉快,帕克先生。”
陸鳴也伸手,然後問了一個,可能有點多餘的問題,“其實我挺好奇的,現在我還處於一些風波中,為什麼你們不再觀望觀望呢?”
“嘿,陸,你是想再增加一些籌碼嗎?”馬克-帕克笑著問道。
“或許是吧。”陸鳴笑了笑,沒有否認。
馬克-帕克無奈地搖搖頭,說實話,他真就動過再拖一拖的念頭,但隨即打消了。
然後又看了一眼霍爾,說道,“還有就是,我是真不想再看到霍爾先生,拿著保溫杯出現在我面前了!”
“哈哈!”春哥很得意,一點都不覺得被調侃。
這個問題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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