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東市行(第1/2 頁)
天晴了,泥幹了。
範錚苦哈哈地帶人,掃著殘留在石板上的泥土,重新將它們倒入各家的菜地邊上。
水土保持,從小處做起。
坊內,各家散養的雞不時踱出來,啄一嘴蚯蚓等蟲豸,昂頭嚥下去,跑到菜地邊啄幾嘴爛菜葉,被人追趕時還有彪悍的飛起來啄人。
別說,那鐵喙,啄起來還真疼,一些娃兒甚至會被啄哭。
開玩笑,生態雞,鬥蜈蚣、鬥蛇,性子野得很,肉也格外結實。
散養的雞,堪稱一霸,有時候細腰犬都會被它們欺負。
所以,長安城,特別是崇仁坊那一帶,鬥雞是個格外有賺頭的行當,凡是各家打架厲害的雞,會有一些閒人出高價買下來。
當然,高價二字,就跟“高價回收舊電腦”一樣,別當真。
正常的一隻雞三十文左右,能斗的雞最多也就開到五十文,能多掙一點,但不會太多。
別以為閒人就不要掙錢了,他們倒進崇仁坊,最少一隻也在二百文。
這,才是閒人們的生活方式。
當然,不僅僅是雞,如果說有好鬥的鴿子也要。
沒錯,按此時的風氣,鴿子除了送信,還有鬥鴿這種娛樂方式。
《朝野僉載》裡記載李世民派白鶻“將軍”送信給李泰,但鶻(gǔ)這種鳥通常是青黑色,故而可能指的是白鴿。
反正,通假字嘛,大家都知道的,古人、名人用錯了就是通假字,常人用錯了就是錯字。
同一時期,《酉陽雜俎》記錄了波斯海員放鴿子回家報平安的事蹟,可見大家玩信鴿的時間也差不多。
可惜無論是好鬥的雞還是鴿子,都無法量產,對敦化坊的裨益聊勝於無。
倒是其他散養的雞,就近賣給樊大娘,連出坊都省了。
其中,痴肥的線雞就比重更大了。
仗著御書的效應,加上樊大娘荷葉雞的味道還不錯,鋪子裡每天都至少賣出五十隻雞,就算一隻毛利五文錢,那也能掙二百五十文了。
拋開僱工、柴火、石炭等雜七雜八的開銷,樊大娘一天純利潤也在一百八十文上下,抵十二名壯丁的收益。
所以,家底本就不錯、收益又足夠輕鬆養家的樊大娘,才會時不時給坊學的娃兒、妹娃子弄零食吃,才會心寬體胖地“哈哈哈”。
當然,樊大娘自己也難免有心事,那卻是旁人幫不了的了。
《笨小孩》唱得對啊,只是晚上寂寞難耐!
除了生理的,更多還是心理的,“無處話淒涼”啊。
範錚的苦惱在於,能給坊民安排部分出路,卻難以形成規模。
正如香坊,能銷出去的量是固定的,增產不增收就沒得意思了。
敦化坊有地,卻不多。
菜畦、墳地、住宅、道路,基本就佔了九成空間,想學其他村、裡,以種植為生,無異於緣木求魚。
騎著小叫驢,讓陸甲生隨行,兩人一驢晃晃悠悠向東市走去。
不得不說,敦化坊實在太偏僻了,得往北走過五個街口才看到東市的門。
下驢,韁繩丟給陸甲生,範錚腆著並不存在的肚腩,步子走出一點官老爺的風範,身邊擁擠的狀況立刻消除了。
不管真假,小老百姓不願意與官員沾上任何關係,誰知道這官員今天屁股歪向哪頭?
也許王二麻子奸了人,官員就要沒收天下男子的作案工具呢?
至於官員是不是失心瘋,誰知道呢?
東市人來人往,車水馬龍,店鋪林立,是長安城兩大市之一,當然不可能沒有官府管轄。
東市署有從六品上東市令一人、正八品上東市丞二人,錄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