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庸(第2/2 頁)
,真不是太難的事。
保密,這事說起來很高大上,可往往實施起來就跟篩子似的。
對手來這一出,未必是想對範錚不利,也有可能是想要挾範錚為他們出主意。
誰讓範錚沒穿官服呢?
範老石眼睛微眯,相里幹渾身難受。
承受不起範老石的凶氣啊!
範錚笑眯眯地點頭:“所以,相里氏打算怎麼辦呢?”
相里幹咬牙:“涉事族人,全家除族籍,收回姓氏。隱潭遊俠兒,相里氏出面警告。對手,相里氏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範錚連連搖頭。
遊俠兒這個群體,警告如馬耳東風,根本沒作用的。
“將仕郎給個建議,相里氏自當遵循。”
相里幹咬牙。
因為他家的事,擾了範錚的清靜,本就是罪過。
範老石脾氣一發作,他相里幹百死難辭其咎。
範錚一笑:“倒也不難,越訴到雍州衙門,請刺史公斷。”
說起來似乎不難,卻有兩個問題要解決。
直接越過縣級到雍州上訴,稱為越訴,訴者與受理者,依律各笞四十。
其次就是,即便你訴到了雍州,一般是司法參軍就直接處理了,情況更特殊一點也就到治中、別駕,不是人命案輕易不會到刺史案頭。
那種刺史天天當包青天的事,當個笑話看看就行了,別當真,否則你置司法參軍於何地?
相里幹頷首:“好!相里氏保證,一定是魏王親自受理。”
再嚴格的律法,都有一些可以繞開的道道,何況是千年家族相里氏。
越訴這種事,或許平民百姓繞不過去,對他們卻輕而易舉。
倒是要李泰親自審案,多少得付出點代價。
……
延康坊,魏王府。
李泰翻了翻《水經注》,悠然長嘆。
好一本河道名著,說盡了中華水脈,卻欠缺了山川、草原、沙漠這一塊,要是能補上,豈不留芳千古?
“大王,相里氏送杏花村一車,收不收?”
魏王府主簿請示道。
別看親王府主簿的品秩不高,可人家才是親王的心腹。
當然,用不好,也有可能加“大患”二字。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相里氏平日與本王也沒有瓜葛啊!”李泰迅速反應過來。
“相里氏說,明日他們會去雍州告狀,不求大王偏私,只求大王親審。”主簿一五一十地稟告。
李泰嘿嘿直笑。
有意思啊!
相里氏就有把握,本王一定會向著他家?
“收了,晚上整點酒菜,本王與王妃暢飲杏花村。”
王妃閻婉的酒量,可不比李泰低喲。
不花錢的酒,喝起來才爽。
豈不聞:買好酒的人不喝,喝好酒的人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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