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來特據說出身名門,好象是一個候爵之子,反正家裡一定有錢有勢,他是帶著四個部下一起來讀書的。在第一年,在思鄉之情的激勵下(早點畢業早點回家),幾乎每個學生都認真學習,因此金與布來特倒沒有什麼交惡,見了面也會點個頭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鄉之情淡掉後,一些紈!子弟就不務正業起來了,其中就包括布來特。貴族子弟講究吃喝玩樂,在魔法學院裡,吃喝沒有什麼花樣可以變的了,只好從玩樂上講究了。就這樣,欺負同學成了這些紈!子弟最大的樂趣。而布來特及其一班朋友在作弄過一些人後,把目標轉到了金的身上。
金開始發現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幾個洞,鞋子常常被人掉進一些垃圾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當他忍下所有的事情一言不發時,事件很正常的發展到一個高峰──一天,金回寢室的路上,被六個人攔住去路。
“那不是有名的窮光蛋金嗎,今天又見面了。”
“像你這種家裡連飯都沒得吃的傢伙來魔法學院幹什麼,回家種田吧。”
“窮光蛋魔法師,哈哈哈!”
布來特和幾個同伴盡情的嘲笑金,但金一句話也不說。
“叫你窮光蛋看你還不服氣,來,教訓教訓他!”
一個人開始進入冥想狀態,金認出他是高過金五屆的學生。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學生只能趕快逃走,但金不,一年的魔法教育還沒有讓金養成任何事都靠魔法的習慣。
金衝上去,一拳把那個還沒有開始唸咒的傢伙打倒,其他幾個看出用魔法對付不了金,就一起衝了上來,但金有一副可以成為鐵匠的體格,不是從小就接受魔法師教育的他們的力量可以對付的,一場混戰後,金終於把所有的人都打倒在地,這時,叫喊聲引來了老師。
這場衝突的最後結果是每個人都被關了一天禁閉,那個高年的傢伙少了兩個門牙,金的臉上被抓了幾條紅痕,布來特的一隻眼被打青了,其餘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點紀念。從此,布來特恨死了金,雖然他不敢再找金的麻煩,但在他們一夥的威脅下,沒有人敢和金特別接近。也許是託了這件事的福,金在以後幾年內除了魔法,沒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以做,結果在第三年,金就成了同年級中的第一名。金經歷了對魔法的抗拒、疑惑、到接受、喜愛、到最後發展成了狂熱,成天都在練習場和圖書館之間跑,他已經完全被魔法中的無窮奧秘給吸引住了。
經過五年的學習,金認為自己的力量已經可以去挑戰畢業考試時,他就在當年的畢業考試中報了名,讓他吃驚的是,布來特居然也報名參加了畢業考試,而他的成績並不突出,甚至比較差。
見習魔法師金想起當年參加的畢業考試,不禁有些驕傲,這是他第一次用魔法來面對挑戰,而且,他勝利了。
正像入學時的演講所說的那樣,畢業考試的內容就是離開魔法學院──用魔法離開。
金站在懸崖邊,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身後是一名魔法師,他是監考老師,任務是指引方向和危急時救援。在不遠處是其他的考生,每個人都像他一樣的緊張,除了布來特之外。布來特輕鬆的樣子足以讓人誤以為他早就進出學院多次了。
考試開始了,幾乎每個考生都用了“風翼”這個魔法,因為這個魔法雖然不能自由的飛行,但只在起飛時消耗魔力。每個人都留著魔力來迎接未知的挑戰,而監考老師則緊跟其後。
大家的預料沒有錯,出發沒有多久,一陣山間的暴風雪吹來,把大家都吹散了。風雪過後,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於“風翼”只能在出發時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於外力改變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轉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監考老師之外(這些老師施展的魔法是“飛行術”和“跟蹤術”),別的考生已經一個也看不到了,那個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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