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完勝,賠償!(第1/2 頁)
“不能報警!大院的事情大院裡解決!”
一看到李華真的要去報警,一大爺頓時的趕緊攔住!
誹謗造成他人名譽損失,尋釁滋事。這些在這個時代也不是什麼特別小的罪名。
倘若報警的追究的話,少說也要關上十天半個月。
更重要的是,報警被抓走的話,這事一傳出去,在這個時代,對人的名聲可是沉重的打擊!
當然一大爺更害怕傻柱到了警察那,一不小心將自己給牽扯進去。
畢竟他包庇傻柱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而傻柱的的嘴又是是出了名的不嚴實。
“哼,讓他報警,這事就不是我的錯,我就不信了還,報警還能把我怎麼著!”
傻柱這時候也是性子上來了,犯起了混,他這人向來是吃軟不吃硬的。
“呵,是不是你的問題,警察自然是會取證的,這麼多眼睛看著呢,你還想抵賴不成?”
說著,李華再次向著大院外走去。
“行了,咱大院的內的事情院子裡解決,這件事現在看起來就是傻柱的問題!”
“你說吧,要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夠和解!”
“然後再讓傻柱給你道個歉,這事就這麼過去了得了!”
一大爺這時候站了出來給這件事定性!
按照以往的習慣,他倒是想直接偏袒傻柱。
但是他的那些招數,道德綁架啥的對於鐵了心要報警的李華來說壓根就不靈。
所以只能做出一些妥協,也能向院子裡的人展示自己大公無私的一面,繼續加深一大爺的權威。
當然不讓報警本身就是偏袒傻柱。
因為一旦報警,事情就不是他易中海能夠控制的了的!
他那一套離開院子裡就不靈了。
而在院子裡,他還可以主持一切,將損失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這事不報警也行,但是也不能就這麼算了!”
“讓傻柱給我賠償一百塊,這事就算結束了,否則派出所見!”
這時候李華直接就是開口,給出了心中的價格!
像是尋釁滋事這種事報警其實也就將傻柱拘留幾天,身上背上不好的名聲。
但對李華自己來說卻是沒有什麼太大好處的。
這是損人不利己頂多是心裡爽快。
李華更想要損傻柱的,肥了自己的腰包!
所以乾脆獅子大開口,狠狠的宰上四合院的禽獸一筆!
“什麼?一百?你怎麼不去搶啊?!!”
而傻柱聽到李華報來的價格,當場差點直接暴走,衝過來和李華再幹一架。
要知道現在這個年代可不是後世,一百多那可是相當一筆鉅款啊!
就是傻柱一個月的工資三十七塊五,都要不吃不喝攢上好幾個月。
而他因為常年和秦淮茹混在一起,被狠狠的吸血,壓根就沒有存下多少錢,存款滿打滿算也就幾百塊錢而已!
而在此時的整個國家,傻柱這樣的收入都算的上是高收入群體了。
要知道這裡是哪裡,是天子腳下,帝都。工資才相對高些。
在其他的中小城市,一個月十塊左右的工資都是高的了。
而在更偏遠的廣大農村地區,此時還是公社,賺公分,累死累活也賺不到錢。
所以李華提出的一百塊錢絕對是獅子大開口了!
“小李啊,這個一百塊實在是太多了。”
“這樣把,我咱這裡做主,讓傻柱賠償你十塊錢,這事就這樣過去了把!”
易中海這時候,緩緩開口了,熟練的做起了和事佬。
李華聽到心中不由的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