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頁(第1/2 頁)
明澈盯著徐翊白看了半晌,「你不需要為了孩子跟我結婚。沒這必要,真的。」
這話說得疏離,卻也大方得體,寬慰徐翊白寬慰得坦坦蕩蕩。實際上明澈也確實是這樣想的。與其強逼徐翊白打破原則與她在一起,不如雙方各退一步,留給彼此生存和呼吸的空間。
「我不在意這個,結不結婚對我而言沒有區別。」似是怕對方不信,明澈又補充道:「就算你不知道它的存在,孩子我自己一個人也能養。這兩天我已經把需要解決的問題想得差不多了,像是選什麼醫院、孩子大一點要怎麼帶之類的。」
明澈將她雖然不甚詳盡但也勉強算得上完備的研究結論跟徐翊白細數一遍,末了總結,「自己養孩子是有點難,但也不是不可行。本來我沒打算把這事告訴你,可既然你知道了……知道就知道吧,也沒什麼不好。它有權利知道它的父親是誰,我如果擅自剝奪它的知情權,對它也不公平。你也不用覺得多這麼個小東西是負擔,我完全可以照顧它,你要是什麼時候想看它,我也不會攔著。所以——我知道你不願意被任何一段關係束縛,我也不會拿任何枷鎖束縛你,沒關係的。」
徐翊白靜靜聽著明澈說了許久,神色複雜,「你這麼草率就決定自己一個人生孩子養孩子?」
明澈心裡還口,你決定結婚不是也很草率?可被徐翊白這麼一說,明澈才發覺好像她是很草率,但無論草率與否,明澈自打發現小糰子在肚子裡,就沒有哪怕那麼一秒鐘想過不要它。她又不是毫無謀生手段的女高中生,同齡人要是結婚早,在這年紀孩子都夠生倆了,她有能力為小糰子打算好一切,又有什麼理由捨棄它。
一直半扭著身難受,明澈翻轉過去,面對徐翊白,認真回答,「現在又不是舊社會,自己養孩子的女人多了,我怎麼就——」
徐翊白再聽不下去,迫不及待出言打斷,「你不必這樣。」
明澈一怔。
徐翊白伸臂將明澈撈入懷中,可抱重了怕她痛,抱輕了怕她跑,好像怎麼都不合適,最後只餘重重嘆息,「有我在,你不需要自己養孩子。我們可以結婚,我們可以一起生活,我們一起照顧它,不好嗎?」
這話太有誘惑力,足夠衝擊得人頭腦發飄,明澈在這一刻非常希望她是偶像劇女主角,從此以後就能無憂無慮與男主角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只是偶像劇女主角可以什麼也不想,義無反顧奔赴男主角,明澈不行。月色將徐翊白英俊的五官輪廓勾勒得無比清晰,明澈以極近的距離凝視片刻,忽然問道:「如果沒有它,你會和我結婚嗎?不會,對不對?」
答案太顯而易見,明澈就算掩耳盜鈴也無法忽略過去。徐翊白正要回答,明澈又搶前道:「所以你不需要在衝動之中做出任何決定。我一窮二白,結不結婚都一樣,你可就不一樣了。你的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財產,萬一你哪天厭倦了,想離婚,還得分我錢。」
這話不但理智,而且真誠,十分為對方著想,堪稱教科書級的氣人典範。徐翊白大概是被明澈氣得麻木了,面上不見怒色,只以同樣冷靜的口吻淡道:「婚前協議我已經擬好了,我所有的婚前財產在婚後也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你要是那麼願意自己養孩子,不如先跟我結個婚,結了以後再找茬一離,我的資產你直接分走一半。這樣的話,孩子就算你自己養也不會很辛苦。」
明澈驚得翻身坐起,只覺徐翊白這是腦子進水,「你拿錢收買我?」
徐翊白也坐起來,靠著床頭,比明澈從容許多,「你也是學法律的,應該明白婚姻的本質就是財產關係。」
「誰說只有財產關係了?你要是跟我領證,你搶救我就能決定拔管,到時候你的錢可就全是我的了。」
明澈陣腳一亂,局勢立刻倒轉。徐翊白沉著應對,不慌不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