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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點了點頭,又對他說:“好了,沒什麼事了,你先下去吧,我要休息了!”
其實那個玉符不過是一個類似請神的東西,不過是邪派中人最常用的一種罷了。因為用它的代價太大了,常常是以生命為引才能祭動它。當然了,它的威力也是非常的大的,就算是以人類的身體來說,也可以在一瞬間將自身的實力提升到魔導師級別。不過事後人會很快地衰老,在三天之內化為一堆白骨。可以算得上是一種禁術,不到萬不得已是不能動用地。
等他出去之後,便叫來了莉莉絲,把他摟在懷裡,說:“寶貝,我這次出去收穫可是非常大哦。來,我送你點東西。”
說罷,拿出了一本書,上面是我抄寅出來的妖族的修煉方法。雖然在我的眼裡這算不上什麼好的修煉方法,但是對於血族來說,它絕對是最適合的,也就是說對於血族它就是一部頂級的修煉方法。
我親了一口莉莉絲的小臉蛋,說:“寶貝,我不是教過你中文嗎。你就拿它去修煉吧,不過可不要把它給弄丟了,也不要被別人知道哦。”
“哦。好的,主人,我會保密的。嘻嘻~~~~~~”
我衝著她壞壞地一笑,說:“咱們兩個是不是應該辦點正事了啊?”
之後,在莉莉絲的尖叫和我的笑聲中,我們倆的身影消失在了原地。而我此時心裡卻在想:瞬移還真是方便啊!
第二天一早,我還沒有睡夠的時候,斯特諾便走了進來,說:“主人,你不是說今天要參加和湯布特村的戰半嗎?現在我們的人馬上就要出發了。”
我搖了搖頭,說:“哦!天吶,斯特諾。難道他們每次出去打架都要選的這麼的早嗎?不睡好怎麼能打好啊?”
莉莉絲在邊上痴痴地笑著,說:“主人,怕是現在就只有我們沒有起來了。現在的時候可不早了,也該起來了。”
我聳聳肩,說:“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啊!這可不怪我啊!”
“主人~~~~”莉莉絲趴在我的身上不依不僥的扭動著身體。
我“哈哈”一笑,拍了拍莉莉絲的背,說:“好了,好了。起來了,今天我們還得出去打仗呢!”
穿好了衣服之後我們便來到了外邊,我只是站在一塊山石上看著他們在那裡準備出戰。這些傢伙的身上都穿著簡陋的盔甲,其實他們的裝備相對來說並不是很差。別的部落最多的不過是穿著最原始的皮裝而已,用的也不是鐵器而是骨器。(那時候到底是不是這樣啊,我可是不知道啊,如果和歷史有差距的話就實在是報謙了啊。)
這附近全都是森林,所以不大可能產生大規模的戰鬥。看來有時間得把他們弄出森林啊,只有這樣才能有點發展啊!現在這裡可沒有馬,人的生活範圍也不過是區區百餘里罷了。大約八九十里之外有一個平原,那裡就是我們這次的戰場了。
在森林中不時的可以遇到野果,口感相當地不錯了。所以這一路上吃吃停停我們幾個人倒也不致於無聊。看起來這次這兩個部落可是不死不休的山路面,除了老人、孩子之外其餘的全都上了戰場,這其中也包括女人。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如果按人來說是利益衝突產生的戰爭,而按動物的觀點來說,就是兩個部落爭奪生存空間。這種事情是在所難免的,只要是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會有各種各樣的衝突,更何況是現在這個各種資源都不是十分豐富的年代呢?
我們在森林中走了近一整天的時間才到達目的地,休息了一晚,準備第二天交戰。晚上的時候我又將帕達西召了過來,對他說:“為了你們今後的勝利,所以我賜給你們我的武器,它是一件神器。你可以叫它:神靈的恩賜。”
說完,只見我拿出了一個“劍柄”。我手指一動,從吞口處漲出了一道紅色的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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