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5 頁)
手,指關節已經開始發白,手臂也開始發抖——快要堅持不住了。
“那些個小攤販,開始見我們兩穿的好,還以為逮著兩條大魚……結果芬兒問的問題每次都很刁鑽……問道到最後也什麼都不買……氣的那些小攤販門吹鬍子瞪眼……到後來我們再出府,那些小攤販看見我們兩,全都慌忙就要將挑子擔走、要不就把貨物藏起來……”
好半天以後,夢圓終於回憶起芙蓉城裡的趣事,只是對著京城,依然有點嚮往:“都說京城繁華,也不知道有什麼我們芙蓉城裡沒有的東西……”
“等到了京城,有什麼好吃的,好玩兒的,咱們都親自試過不就知道了……”艾芬話還沒說完,就聽見“咔嚓”一聲響,馬車狠狠地傾斜搖晃了一下。
接著前頭傳來車把手的說話聲:“這麼大塊兒石頭哪裡來的?擋在路上,躲都沒法兒躲!”
“哎喲”一聲兒,冷夏在這次搖晃中將腦袋磕了,忙放開雙手去捂腦門兒,緊接著又摔倒了地上。
夢圓、周嫂子兩人也險些從凳子上摔倒,艾芬忙詢問:“媽媽,你們兩沒事兒吧?磕著哪裡沒有?”
冷夏自己爬起來,心中惱怒,艾芬不過是一個鄉下的粗鄙商人之女,居然敢為了一個丫頭這樣拿喬折辱她。拍了拍身上的灰,就自顧自地坐了下去。
冷夏這樣不拿艾芬當一回事是有原因的,在冷夏看來,陽凱青拖了這麼多年才去迎親,顯然肯定是不樂意這門婚事,一個不受主子歡迎的女人,哪裡值得她冷夏高看一眼?何況艾芬出嫁,要嫁妝沒有多少嫁妝,連陪嫁的丫鬟婆子也只得兩個,就這樣嫁到陽家,不是笑話是什麼?
想到這裡,夏心裡頭很是不屑,更是認定,艾芬必定不會為了一個小小的丫鬟得罪陽家的人。只是冷夏忘了,即使艾芬再不堪,嫁入陽家也成為她的主子也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即便是艾芬還沒拜堂,艾芬也是她的主子。
見冷夏坐了回去,艾芬臉上的笑意更甚,很好,冷夏的罪狀終於出來了:認錯後沒得到艾芬的首肯就自己坐了回去,往小了說是不懂規矩,往大了說則是對艾芬大不敬、是以下犯上。
於是周嫂子冷下了臉,對著冷夏呵斥道:“誰允許你坐回去的!”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壓人一頭
周嫂子的話說的很巧妙,直接表明冷夏的‘丫鬟’身份,所以需要艾芬這個‘主子’允許,冷夏才能坐下。。一句話,涇渭分明。一句話,一個陷阱。
其實是冷夏之前說的那些話,完全夠不成向艾芬認錯的條件。畢竟她的話是針對夢圓,何況關鍵性的話還沒說出口。
也就是說,儘管艾芬知道冷夏心裡一直拿她當個笑話,但是艾芬卻只能眼看著,並沒有任何理由能為難冷夏。
但是冷夏自詡她是一個有體面的丫頭,忘了這並不在陽家,這是冷夏犯的第一個錯誤。
冷夏在不瞭解艾芬的情況下就臆測艾芬一定會給她體面,再她認錯之後會‘請’她坐下,這是她犯的第二個錯誤。
在冷夏認錯之後,沒有得到艾芬的首肯就自顧自地坐下,這是她犯的第三個錯誤。
說起來,冷夏認錯不過就是想借認錯抬高身份罷了。可是很不巧,這三個錯誤加起來,讓她不僅沒有更體面,反而構成了她以下犯上的罪名。
冷夏聽了周嫂子的話先是一愣,隨即就是覺得憤怒和難堪,接著就想辯駁,可是周嫂子的話很巧妙,讓冷夏辯駁不得。
開口承認她是丫鬟,需要人允許才能坐?如此自貶身價的一種做法,這在冷夏看來是萬萬不能的。
開口否認她是丫鬟?那更不行,事實擺在眼前,再體面的丫鬟,也不能開口直說她不是丫鬟。
沒有辦法辯駁,冷夏便只有沉默以對,這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