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3/5 頁)
正在這時,傳來噹噹噹急切的打門聲。這是誰啊,放著門鈴不按,卻這麼粗魯地打門。肖梅梅一陣緊張,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是不是夏總從澳門回來了啊?
“請問誰啊?”肖梅梅小心翼翼地詢問。
“快點開門,我們是酒店的工作人員!”外面有人大聲叫嚷。
酒店的工作人員怎麼會如此粗魯叫嚷呢?
肖梅梅輕輕將門開了一條縫,門立馬被外面的人用力完全撞開了,原來是一群全副武裝的警察。
“你們是幹什麼的?有證件嗎?把證件出示一下!”長相很敦實的一位警察顯然是隊長,他舉著手槍命令說。
“肯定是一對嫖娼賣淫的人。”一個男警察對他身旁的一個女警察說。
“也許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人呢?”女警察說。
“難說,說不定就是我們所要抓捕的嫌疑犯呢。”男警察說。
“磨蹭什麼,快點!”警察隊長再次命令道。
肖梅梅還沒見過這種場面,表現有些慌亂和膽怯。她在身上衣服兜裡、挎包裡翻了個遍都沒找到身份證。
“呃,放哪兒了呢?身份證我肯定帶了,讓我慢慢找。”肖梅梅懇求警察說。
“磨蹭什麼,快點!”警察隊長再次命令道。
肖梅梅開啟房間角落裡的皮箱,將衣服一件一件抖開,找尋著。
吳明什麼證件都沒帶,他不滿於警察的大聲呵斥,故意坐著不動一聲不吭。
肖梅梅找尋了老半天,終於在箱底發現了自己的身份證。警察隊長手執肖梅梅的身份證,對照肖梅梅本人的容貌,仔細端詳研究了很久。
“我們是新州大學的研究生。”
“新州大學的研究生,怎麼跑到賓館開房來了?”隊長厲聲反問。
“是這樣的,我在新州大學讀研,業餘時間做些兼職。我在華都大酒店做簽約歌手,因為寒假學校裡住宿不便,這幾天暫住這裡,後天我們就要開學了。我就要住在學校宿舍裡了。”
“呃,想起來了。我們在華都大酒店歌廳裡聽過她的歌,唱得挺好的啊。”女警察在隊長身後說道。
“我也想起來了,我們也聽過她的歌。隊長,你記起來了嗎?你生日那天,在我們的要求之下,她還為你唱過生日歌呢。”男警察在隊長身旁提醒說。
肖梅梅在華都大酒店歌廳裡唱過無數次的生日歌,但是她記不起是不是給這位警察隊長唱過,反正在歌廳她沒見過穿警察制服的人,也許他們來過歌廳,只是穿的便裝讓人認不出而已吧。
確有那麼回事,警察隊長現在想起來了,但他什麼都沒說,將身份證還給了肖梅梅。
警察隊長很威嚴地走到吳明跟前,命令道:“小夥子,出示你的證件。”
“沒帶。”吳明的性格帶有一點剛烈的成分,他明白自己並沒做過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警察應該不會為難他,所以語氣就硬了那麼一點點。
“沒帶啊,沒帶就跟我們走一趟!”警察隊長厲聲喝道。
吳明坐著一動不動。
警察隊長朝著吳明衝擊了一個拳頭,用力要將吳明提起來。吳明奮力掙扎,卻被另外的警察架住了。門外又進來兩名警察增援。
“警察同志,他是沒帶證件,他叫吳明,今晚來看我,但我可以證明他是我的同學,確實從來遵紀守法,我以人格擔保,還請警察同志放了他。”
吳明還想掙脫警察的手,警察隊長又飛了他一拳。
“看在美女的份上,我們就不再動粗了。老實點,走!”警察隊長用力推了一把。
“放開手,我自己走!”吳明使勁甩了甩兩隻胳膊。
警察果然放開手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