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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能夠吸引全世界人關注的話題,每一個記者都鼓足了勁,想從陳銳口中得到關於沉船寶藏的更多資訊,以及對西班牙政、府對這筆沉船寶藏歸屬權的追索的回應。
“陳銳,請問‘幸運星號’是怎麼被發現的。”紐約時報的一名記者露絲將話筒對陳銳,向陳銳發問道。
一口非常流利的中文。
陳銳開口說道,“‘幸運星號’的發現的過程有些巧合,半年前,我正在加勒比海旅遊。
在酒吧喝酒的時候,無意中聽到旁邊座位上一位漁民口中提到關於這艘‘幸運星號’的一些訊息,非常感興趣。
從酒吧出來後,我去了當地的圖書館,以及在網上查尋了一些資料,花了一個多月時間,最後,確定了‘幸運星號’的沉船的大概地點。
之後,經過大量的準備,花了將近4個月時間、精力,在打撈過程中,花費了十幾萬美元,最終,得上天的眷顧,才尋找到這艘沉船,整個打撈過程花費了半年多時間。”
“確實很幸運。”很多人記者在腦海裡想道。
恰巧從漁民口中得到‘幸運星’號沉船地點的一些資訊是陳銳的幸運。
花費四個月的時間就找到了價值二億五千萬美元的世紀大寶藏是確實足夠幸運的。
要知道,歷史上,哪一艘有名的寶船從尋找資料,搜尋、勘探沉船位置到打撈起來,不要數年時間,甚至十幾年時間。
從一個線索到尋找沉船資料,搜尋、勘探沉船位置,最後到打撈起來,只花費半年多時間,只有足夠幸運的人才能做到。
陳難怪寶藏的主人會將沉船命名為‘幸運星’號。
”請問陳銳,對於昨天西班牙外交部發言人所述,‘幸運星’號沉船是16~17世紀西班牙的運金船,其歸屬權屬於西班牙政、府,你怎麼回答。”英國泰晤士報記者向陳銳發問道。
陳銳笑了笑,說道,“對於昨天西班牙外交部發言人所說,‘幸運星’號沉船是16~17世紀西班牙的運金船,其歸屬權屬於西班牙政、府。’我認為,這句話很不合理。
我有兩點理由,其一,‘幸運星’打撈地點在公海。
其二,這是一艘商船,運送錢幣的行為屬於商業行為,而不是國家行為。
按照《國際打撈法》規定,其一,商業沉船的所屬權歸屬打撈者。其二,沉船地點位於公海,打撈者可以保留90%的財寶。”
說完,陳銳向記者們出示了‘幸運星’打撈地點在公海,以及‘幸運星’號屬於商船的各種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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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媒體關注
在地圖上標示沉船地點,以及在網上、圖書館找到的一些關於沉船的資料,很清楚向在場所有記者證明了‘幸運星’號打撈地點在公海。
水下拍攝的錄影,包括船體結構,火炮數量,武器,以及船倉裡的屍骨,屍骨身上的衣物,以及能表明屍骨身份的證據,船倉內的裝飾品,找到被密封在盒子的檔案、航海日誌,以及文獻資料等等。
一切的證據有力地證明了‘幸運星’號不是一艘軍艦,而是一艘商船,運送財寶的行為屬於商業行為,而不是國家行為。
透過這些有力證據,確保了陳銳對‘幸運星’號沉船的歸屬權。
記者紛紛拍照,將陳銳出示的證據拍攝下來。
如果這些證據屬實的話。《國際打撈法》的相關規定確保了陳銳對‘幸運星’號的歸屬權。
就算西班牙以一個國家的影響力跟陳銳打官司,也會輸掉官司。
“請問陳銳,這筆沉船寶藏你打算怎麼處理。”瑞士新蘇黎世世報的記者搶到了發問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