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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以後,隨著國民經濟的增長,國力有了質的飛躍,中國援越的武器裝備、數量進一步增加,質量效能也有所提高。同1964年相比,1965年援助北方的槍枝增加1倍多,火炮增加三分之一,槍彈增加16倍。炮彈增加35倍,無線電機和有線電機增加25倍。援助南方的槍炮彈藥成10倍的增加,且全部提供新制式裝備。
1950‐1974年中國援助越南的軍事物資計有:槍2138萬支(挺),炮7萬餘門,槍彈124440萬發,炮彈1807萬發,艦艇176艘,中型和水陸坦克552輛,裝甲輸送車320艘,飛機170餘架,汽車16萬輛,炸藥18240噸,有線電機65萬部,無線電機35萬部,軍服1117萬套……可以裝備200萬人,約合人民幣426億元。
越南戰爭期間,中國生產的大型武器裝備,許多供應了越南。中國人民解放軍更換裝備需要的坦克和一部分大口徑火炮極少得到補充,儲備數量也很少,可是首先還是以滿足越南方面的需要放在了第一位,真可說是有求必應。中國共向越南提供122毫米榴彈炮280門,57毫米高射炮960門,各型迫擊炮20237門。而1961‐1972年的11年間,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幾種裝備僅分別增加了約200門、2000餘門和17萬門。許多新型軍事裝備研製成功後,人民解放軍尚沒有配備使用,就優先大量向越南提供,以保證越南抗美救國之急需。1968年之前,中國生產63式電臺3000餘部,其中絕大多數支援越南南方,自己僅留下少數給部隊試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1965年開始建立戰略物資儲備,到1972年底,儲備各種槍枝150餘萬枝,炮2萬餘門,車輛3000餘臺,工程機械260部。與此形成對照,僅1972年一年中,中國即援助越南槍189萬支,炮9166門,車輛8558臺,工程機械380部。
中國對越南的軍事物資援助事事都以他們的需要為重,當越南提出的援助要求超過中國的生產能力時,中國人民解放軍不僅動用庫存,甚至抽調現役裝備滿足越南的急需。1971‐1972年間,總共為他們額外提供了飛機1百架,3個營的紅旗2號地對空飛彈地面裝置及飛彈180枚,警戒雷達2部,水陸兩用坦克20輛,舟橋裝置2套,大口徑加農炮204門,炮彈45萬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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