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 往事(第1/3 頁)
到底要不要赴約呢?
白青遊魂似的往宿舍飄去。她今天和活人接觸的份額已經用光,還超支很大一截。這讓她精神無比疲憊,深覺錢難賺活難幹。
原主的媽媽還活著,這是肯定的。
方媛姐已經說漏嘴兩次了!她要是再沒有察覺出不對,她就是個傻子。
可是,原主的記憶裡,自己就是一個父母雙亡的孤兒l。
如果原主的媽媽沒有死去,為什麼任由年僅七歲的孩子孤零零生活呢?即使有方媛姐在身邊,她就能安心嗎?原主失去父母的時候,方媛只是一個小姑娘,根本不具備照顧孩子的技能,需要她照顧的還是一個深陷悲痛中的孩子。
白青看來,方媛已經做得足夠好了。
真的,不能再苛求更多。
可是對於七歲的原主來說,最初與方媛姐磨合的幾年時光,絕對稱得上苦日子。
小小年紀吃點生活的苦不算什麼,但她心裡的苦楚無法宣洩,加上缺乏安全感,養成敏感悲觀的性情。
十多年以來,原主都不快樂。
然後……剛激發出詭能不久,原主就死去了。
這樣看來,原主的媽媽絕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
而且,這位母親顯然已經再婚,嫁的還是富豪孫家。內外城距離如此之近,她卻從沒有與原主見面,更沒有支付撫養費。
既然她已單方面與前夫生的女兒l斷絕關係,白青作為原主身份的繼承人,完全可以不搭理她,就當原主的媽媽真的在詭異事件中死掉就好了。
然而,一些明顯到難以忽視的線索,又在提示著白青——此事必有隱情。
原主雖然不知道媽媽還活著,但媽媽顯然和撫養著她的方媛姐未斷絕聯絡。而且,她們的聯絡很可能還很緊密,頻率很高。
方媛姐還願意稱呼原主媽媽為師母,言語間滿是尊重。
媽媽再嫁的孫家,能夠養出孫大似的紈絝,恐怕不是什麼家風清正的好人家,也許除錢之外什麼都缺。
方媛姐對孫家的態度堪稱深惡痛絕,卻又帶著畏懼……
種種古怪之處似乎都在表明:媽媽似乎並不絕情,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這樣的話,白青就不好對媽媽置之不理了。
她欠原主的。
那一直隱瞞自己未死之事的媽媽,真的想見她嗎?如果媽媽對原主有感情,就肯定會想念女兒l。期盼見面,那是肯定的。
可橫在中間十幾年的隔閡不是假的,她覺得對方即使決定與女兒l重逢,也會徐徐圖之,不會突然丟出一個炸雷。
母女相認,最好的方式是透過方媛姐做中間人。
這個管家怎麼看都不是一個合適出現在原主面前的人選……由此看來,原主媽媽或許根本不知道丈夫的打算?
可是,孫家之前一直漠視繼女,突然枉顧原主媽媽的意願上門,足以見得現狀較之從前有變化。她不去一
趟,媽媽是否會遭受不好的事情呢?
亂七八糟的念頭在腦子裡瘋狂碰撞,最後白青沒做出決定。
她今天真的太累了……
必須得一個待一會兒l不可,否則她一定壓抑不住找一個沒有人打擾的地方度過此生的念頭。
回到宿舍,白青躺在床上便睡著了。她閉上眼睛的時候,太陽高高懸掛在天上,睜開眼睛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旁邊的桌子上還放著請柬。
白青之前沒開啟看過,現在開啟一看。這是一封晚宴的請柬,時間是今天。
孫家不夠禮貌啊!
誰家給請柬不得提前一週,再不濟,至少得提前兩二天吧。當日送請柬,就像是已經開席才通知好友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