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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晚清冤案之戊戌冤案
(1)老跟李鴻章唱反調的人
就在袁世凱忙得不亦樂乎的時候,光緒皇帝也沒有閒著。
1875年,4歲的光緒繼位。十四年後,即1889年,18歲的光緒終於結婚了,這年紀在當年那是絕對的晚婚,要知道清朝皇帝多在14歲就成婚了。
光緒晚婚的原因很簡單。清朝有規矩:皇帝結婚後,訓政(譬如垂簾聽政)之人必須將政權歸還於皇帝。而慈禧不願意那麼早就退居二線,所以就拖到了光緒18歲。
直到大婚的這一年,拖無可拖的慈禧終於答應把政權還給光緒(歸政)。可實際上,慈禧在歸政後,並沒有完全交出權力。
按照規矩,慈禧不能像以往那樣隨時隨地地接見大臣、接受大臣的直接上奏,但她給自己開了兩個小灶:
一是她一手提拔的軍機處首領禮親王世鐸、總理衙門總理慶親王奕劻可以隨時覲見,這兩個人還可以帶領普通大臣覲見,也可以轉呈普通大臣的奏摺;
二是光緒在處理軍國大事時必須向她請示,她同意之後才能施行(諸大政,莫不案承慈訓,始見施行)。
總之,慈禧太后依然沒有遠離帝國的最高權力。
光緒與同治不一樣,他不喜歡錦衣玉食、無所事事地終老一生,他是一位有血性、有理想、有抱負的上進青年,他渴望自己有所作為,他渴望擺脫操縱。
於是,他向慈禧示好,向慈禧稱臣,為的就是終有一天可以擺脫&ldo;親爸爸&rdo;(慈禧)的控制,成為一個說話算數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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