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釣魚佬的影片(第1/2 頁)
喂完魚,我跟釣魚佬說了兩句,便開車回家了。
那個釣魚佬這幾天都能遇到,看的也熟悉了,答應一個套餐讓他釣一天,條件就是有客人過來的時候,告知客人先釣魚,我之後會過來收費。
其實基本上有客人來我都沒去算時間,他釣4個小時也好,釣12個小時也罷,我都只收4個小時的費用,畢竟,真正的收益來自賣魚。
至今為止,還沒有人把釣上的魚賣給我!這也好理解,畢竟20塊錢一斤的魚,真的是他們賺了!
兩天沒回家,家人並不擔心我的安危,我已經跟他們提前打了招呼。
其實我爸覺得我就應該住酒樓裡,說那裡荒無人煙,酒樓被人搬走了都不知道!尤其是在搶魚事件發生以後,更是揚言要跟我一起住在酒樓,不給小偷可乘之機。
有個詞叫代溝。
他覺得這年代已經沒有土匪惡霸了,黑社會看不上我那點利潤,只有小偷會惦記!
小偷嘛,一嚇他就跑了,只要有人守著,小偷就不敢亂來!
我覺得這年代已經沒有小偷了,小偷都被移動支付整死了,現在只有土匪跟惡霸。
那些人會暴力搶劫,我一個人在那裡毫無威懾力,真遇到狠的,只會枉送了性命,有點懷璧其罪、君子立危牆之下的感覺。
說實話,要不是空間裡有刀可以隨時拿出來,我是不敢大晚上一個人待酒樓裡的。即便是有武器在手,真遇到多人打劫的,我大機率也只會舉手投降!
空間能力,可以指望,但是威力不大,處於“殺賊無力,自保有餘”的狀態!
現在住在酒樓裡,只是不想老爸嘮叨而已。家裡窮,說起每個月的租金,他就心慌,總覺得我呆家裡一天就多虧一天的租金。
今天回家的目的有兩個,一個是給家裡的冰箱放滿食物,一個是把空間裡值錢的魚蝦給堂兄弟送點。
我覺得空間裡的都是精品,不給家人吃,說不過去。
昨晚的聚會讓我看清楚了一點,按照我空間裡的食物,真要搞自助餐,一天大概只夠60人食用。
這就更加確認了,我只能在週六週日這兩天營業,不然食物不夠賣。
這樣一來,就需要攢食物了,週一至週五都得把食物拿出來儲存好,等到週末那兩天集中來消耗!
意味著,等到開業以後,我就沒多餘的食物送給親戚了!
所以,送人情,得趁早!
現在還在村裡生活的親戚,連我家在內,一共有六家。往上幾代算是有血緣關係的,精確的說,我們都是曾祖父的血脈。
我給每家每戶送去一隻龍蝦,一條大黃魚,一隻甲魚,兩條鱸魚,還有一些散裝的糧油米麵。
對他們的說法就是批發拿過來的優惠貨,不常有,等開業了,就不送了。
忙到下午,吃完晚飯,我才開車去到酒樓。
時間已經來到晚上9點鐘。
釣魚場已經有八九個人了,比前兩天少一半人,不過也可以理解,之前是放假,閒人自然多一點。
與之匹配的是,賣出去的魚也開始降下來了,畢竟這兩天我沒往水庫裡放魚,他們能釣上來的,自然就少一點了!
之前盤下來的廚具跟桌椅,明天下午運到,都是小物件,我跟司機說好了,到時候請他搭把手,幫忙卸貨,給點搬運費即可。
這樣一來,只要再搞定人手,基本就可以確定,這個星期六可以開張了。
我給雲小小發去訊息,讓她幫我按條件找人。
條件:
1、除寒暑假外,確定明年週六、週日及節假日都能過來上班的。
2、工作內容:切菜、搞衛生、收款全能型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