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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設定總理財政的制國用使司,阿合馬以平章政事兼領使職,開始總攬全國財政大權。次年正月,設立尚書省,又以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到真金成為太子的時候,忽必烈已經對阿合馬到了&ldo;授以政柄,言無不從&rdo;的地步。
忽必烈時代的元王朝對外戰爭頻繁,滅南宋、徵安南、徵日本、徵爪哇,還要應付西北的窩闊臺、察合臺汗國,軍費花銷如流水,再加上忽必烈雖然不像窩闊臺汗那樣慷慨無度,但賞賜宗王、勛貴和有功之臣也是出手闊綽,沒個能理財的大管家也確實不行。但阿合馬為了取悅皇帝,斂財無所不用其極,以至於&ldo;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rdo;,而且為了斂財方便,更是&ldo;屢毀漢法&rdo;,&ldo;逋賦不蠲,眾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rdo;
王文統時代改革鈔法,以謹慎為第一要務,極力避免鈔票貶值。至元十年(1273年)以前,中統鈔發行量相當有節制,每年不過十萬錠。到了阿合馬理財,竟然濫發鈔幣,從至元十三年開始,中統鈔的幣量每年竟然發行幾十萬錠,最高達一百九十萬錠,鈔票的購買力急轉直下,公私俱疲。這雖然短時間內彌補了財政上窘況,但對於長遠來說,無異於飲鴆止渴。
斂財還算是公事,做得過分是為了獻媚於皇帝;屢毀漢法,也是利用皇帝對於漢法的懷疑,問題的根子都在皇帝身上。但阿合馬還擅權、培植私黨和瘋狂聚斂私財。《馬可≈8226;波羅遊記》記載:&ldo;阿合馬獨攬一切政府官員的升遷和一切罪犯的判罰。每當他想把他所恨的人置於死地時,或是經過審問,或是不經過審問,就對大汗說:&l;這樣的一個認真該死,因為他曾做了這樣或那樣的事,冒犯了聖上。&r;於是大汗必定會說:&l;按你的意思去辦吧,&r;於是他便馬上處死那個人。&rdo;&ldo;他約有二十五個兒子,都身居要職。有些還仗著父親的保護,也犯下了和父親同樣的罪惡,甚至其他比這些更可恥的罪惡。阿合馬又積蓄了大量的財寶,因為凡要求當官的人,必須送他大量的錢財。&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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