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挑撥(第1/2 頁)
審訊監控室和檢驗室相隔不遠,來回也就幾分鐘的事情。
問過老張後。
黃隊臉色不是很好,蹙著眉頭回來說道:“安排人提取吳良的毛髮和血液樣本,送到老張那裡做dna比對。”
“好,我這就去辦。”
小王臨出門前,又說道:“師父,別給自己太大壓力。”
“我心裡有數。”黃隊點了點頭,面上浮現一抹陰霾,昨晚上聚餐時李正義中途離開的場景,在腦海裡揮之不去。
有警察敲門進來,“黃隊,有人指名道姓要見你。”
“誰啊?”黃隊不耐煩道。
“辛薇,她說她是律師。”
“想見吳良?讓她去走流程。”
“不清楚,好像是來找你的。”
“找我?”黃隊略有些困惑,隨即說道:“讓她去我辦公室等著。”
“辛薇,辛薇……六年前。”
黃隊眯了眯眼睛,覺得案件可能要複雜起來了。
六年前那件案子並不算錯綜複雜,卻因為對幾個人產生的不同影響,被人們以訛傳訛,傳到離譜。
他胡思亂想了一會兒,又看了眼監控畫面裡一言不發的吳良,走出審訊監控室。
辛薇站在黃隊辦公室裡,望著牆上“不忘初心”四個大字出神。
門被開啟。
“辛律師,好久不見啊!”
黃隊哈哈一笑,招呼辛薇坐下,“什麼時候回來的?”
“剛回來不久,黃隊,聽說吳良被你抓了?”辛薇直奔主題。
“對。”黃隊臉上笑容消失,“有問題?”
辛薇點點頭,說道:“剛我問過值班的警察同志,你回來後就去了審訊監控室,按時間推斷,至少也問了吳良兩個小時。如果吳良沒有問題的話,是不是該放人了?”
“今天明山公園發生一起殺人案,具體情況就不跟你多說了,我們目前需要吳良配合調查。”
“協助調查,傳喚問詢……不管哪種理由,將人帶到公安機構後。24小時之內未能證明被傳喚人員和案件有關,或是證明了被傳喚人員和案件無關,就得放人。這是法律明文規定,黃警官不會不知道吧?”
“那這麼說的話,他得在這待到明天,你現在跑來跟我說這個,是不是有點可笑。”
“黃警官,我理解你的難處,發生殺人案件,是誰也不想看到的,謹慎些很正常。可吳良身為小紅花福利院的院長,在明市這麼多年,要說一點影響力沒有,那不可能。你們在公眾場所對他採取抓捕行動,甚至還動用了手銬,依據是什麼?這合法嗎?要是因此造成了社會不良影響,誰來負責?”
“你在威脅我?威脅一個人民警察?”
“我是在幫你,江籟現在還沒來要人,你不覺得奇怪嗎?”
“如果你沒聽明白,我再重複一遍,吳良涉嫌殺人,必須留在這裡等調查結果。”
“吳良沒有進入過明山公園,有酒店影片可以作證。案發時警察趕到現場勘查,期間吳良也只是在馬路對面和民眾一起看熱鬧。你們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抓他。”
劉老實出現在明山公園的原因,和不明人員從明光酒店投擲下來的煙霧彈,看上去都和吳良有關。
辛薇可以從別的地方瞭解到,但不能是由黃隊說出來。
所以黃隊只是冷冰冰道:“這個問題會透露案件偵破過程,我不能回答你,你也無權過問。”
辛薇放低聲音,繼續道:“黃警官,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會認為一個擁有不在場證據的人有犯罪嫌疑,而且這個人還是你們大隊長的老友。但我知道,事後證明吳良和案件無關的話,你需要對抓捕他的行動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