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娛樂圈現狀(第2/2 頁)
乎沒有,甚至還要虧錢。
最多就是在開演唱會的時候,把票價定高一點,或許還能賺到一些錢。
在這樣的環境下,還有誰願意話大力氣去原創好的音樂作品?
這也就導致地球上近年來基本上都是在翻唱,在改編。
真正的原創好歌,一年到頭也見不到幾首。
但是在這個世界上就不一樣了。
雖然隨著科技的發展,屍體唱片已經沒有什麼人去購買了。
最多就是那些鐵粉賣一張來作為收藏。
其他人基本上都是直接線上上聽歌,或者是直接下載到移動端上。
就算是這樣,由於沒有盜版網站,大家要聽歌也只能在官方龍鱗音樂網上聽。
而且只能試聽三次,後面再想要聽,就只能花錢購買了。
價格也不貴,一首歌也就一塊錢而已。
買下來就能永久的聽了,還是很划算的。
一般來說,一個月也遇不到幾首自己喜歡的音樂,一個月花費不到十塊錢在音樂上。
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能夠接受的。
而這一塊錢,龍鱗音樂網會收取兩毛錢作為網站的費用,官方也會收取兩毛錢作為稅收。
剩下的六毛錢就是歌曲發行方的了。
只是,作為把版權看的很重的世界,對於創作者,還是很友好的。
所以,這六毛錢裡面,詞作者會有兩毛錢,曲作者會有兩毛錢,剩下的兩毛錢才是歌手的。
別看這兩毛錢很少,但是隻要你的歌曲足夠火爆,能賣出去幾百萬上千萬份,那這筆收入也很可觀了。
當然了,這樣的分成是建立在詞作者、曲作者、歌手這三方都是處於平等地位的情況下。
像是一些等級比較地的歌手,想要跟高等級的詞曲作者合作,就要讓出去一部分利潤。
相反也是一樣。
那些擁有龐大的粉絲基礎的天王天后,一般的詞曲作者也會降低自己的分成。
這就要看三方怎麼去協商了。
還有就是,歌手也是有自己的經紀公司的,他們的利潤還要根據自己的合約,被經紀公司分走一部分。
畢竟,你發表歌曲,不是有了詞曲譜子就行了,你還得把它錄製出來才行。
這些都是要依靠經紀公司來完成的。
那麼,經紀公司幫你處理這些東西,還要花費資源來為你做宣傳,收取你的分成也就天經地義了。
就像一個天王天后級別的歌手,他們一首歌曲隨便就能賣出去幾千萬份,跟詞曲作者的分成再高一點的話。
一首歌賺個上千萬還是很簡單的。
就算被經紀公司分走一些,還是有大幾百萬的。
這賺錢的速度自然是不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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