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64章(第4/5 頁)
第七生產隊,記錄的夏隊長說的關於丁小甜的情況的工作筆記給了洪家樹看。
洪家樹看完,對於丁小甜的情況大致有了相當的瞭解。
又聽完了兩外公社幹部的彙報,還有他們拿出來的那一封敲詐信,仔細看過之後,他把自己收到的那封舉報信拿出來,放到辦公桌上,把敲詐信和舉報信放在一起對比。
王幹部和賈幹部也走近去看,試圖從兩封信上看出一些情況來。
看了好一會兒,洪家樹心裡有了一些判斷。
他的直覺是,丁小甜的家庭經濟情況要好於一般人,因為她在公社小學當代課老師,丈夫又在軍隊裡面當連長,每個月都會給她寄錢,這幾個月夏隊長說是三四十一個月。這樣的話,加起來,丁小甜的手裡每個月有六七十元錢,她自己又養雞蛋養豬養羊,手裡應該很寬裕。
舉報信裡說丁小甜投機倒把,用日用品換取大量的雞蛋牟利,洪家樹認為有誇大之嫌。
他雖然是公社幹部,但是家也在農村,知道村裡的村民們沒有日用品,經常拿雞蛋去換些錢來買日用品,或者跟有日用品的城裡人換。只要沒有牽涉到交易的時候用錢,或者用了錢,但是錢不多,不管是基層,還是縣上省上,都不會有人管。畢竟老百姓要生活,要過日子,牽涉到一些生活必需品的交易,要是嚴格按照規定來,會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非常大的不便。
因此在這種事情上,不管哪一級幹部都不想管,原則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現在派幹部去了解下丁小甜的情況的做法,是縣委書記趙國誠看過舉報信後說的。
趙國誠說,可以派公社幹部去第七生產隊瞭解下丁小甜的一些情況,但是不要對當地幹部說明情況。
這樣做,既可以瞭解情況,也不會讓丁小甜被村裡人議論而難堪。就怕有人寫舉報信誣告丁小甜,雖然查明是誣告,但是村裡的人議論紛紛,還是會給丁小甜帶來困擾。更何況,現在丁小甜正在陪曹思賢等幾位老革命家,她替宜南人民盡了心,大家就不要在後面拖後腿。
洪家樹又問他,假如調查出來的情況是丁小甜的確投機倒把了,而且數額巨大,那麼……
趙國誠直接說:“公事公辦,絕不徇私。”
得到了趙書記的這個話,洪家樹返回光榮公社,才選了兩位自己平常比較信任的幹部去光榮公社第七生產隊調查瞭解丁小甜的情況。
兩位幹部帶回來的工作筆記上,是當地的生產隊長夏隊長說的話,夏隊長對丁小甜的評價不錯。
丁小甜本身的經濟情況不錯,更何況有一封敲詐信在先,洪家樹就覺得是有人敲詐不著丁小甜,就寫舉報信到公社來舉報丁小甜,這是挾私報復。
尤其是敲詐的數額挺大,這構成了敲詐勒索罪。
洪家樹讓王幹部和賈幹部發表意見,桌子上的舉報信和敲詐信是不是一個人寫的?
兩人說看起來不像是一個人寫的,畢竟筆跡都不一樣,用的紙張也不一樣,但是他們也不敢說他們的判斷正確,要想真查出是不是一個人寫的,得找宜南公安局的筆跡鑑定專家比對一下。
假如是同一個人所寫,就完全可以可定這次舉報信裡的那些事情完全是誣告,敲詐者是在敲詐未果的情況下,才寫的舉報信舉報。
而如果不是一個人寫的,基本上也可以斷定舉報信裡面寫的那些內容有誇大之嫌,丁小甜的行為夠不成投機倒把罪,教育一下就行了。
為了向趙書記有個交代,洪家樹決定把敲詐信和舉報信都拿去宜南公安局,請公安局的筆跡鑑定專家鑑定一下,是不是兩個人的筆跡。
另外,他派了人去光榮公社郵局代辦點,瞭解下自己收到的這封舉報信,確切的投信日期。
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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