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章史可法充軍!(第2/2 頁)
程遠問道。
“認識!”史可法回答道。
“認識多少?”崔程遠繼續問道。
“很多!”史可法不知道自己該如何來回答這個問題,只能含糊的回答道。
“認識幾百個字?”崔程遠繼續問道。
“就,所有的字我都認識!”史可法著實有些煩躁了。
“哦?”崔程遠倒是好奇了:“兄臺可是科舉過?”
我不僅科舉,我還是在崇禎元年登進士第。
又看了看崔程遠,史可法只感覺這人是個小秀才,倒是不配跟自己坐而論道,當下,這是開口道:“未曾科舉!”
“朝綱不振,朝廷任用奸臣,我等讀書人報國無門,你讀過書,這是再好不過了,你且留下來,大都督不會虧待我們,日後,你也未必就不能做官!”崔程遠道:“你看我,現在不也是剛剛擔任了四品指揮督察使麼?”
“哪裡有這個官職啊!”史可法的心中吐槽。
隨後,就有人給史可法帶來了一套軍服,這軍服也是有講究的,是洪朝聖命人重新縫補的,有軍帽、軍衣、軍褲、軍大衣、標誌符號。
這標誌符號很簡單,就是一個字,洪。
這就是意味著,你是洪朝聖計程車兵。
這些服裝都是免費的,穿在身上形成了一個整體,給人的感覺倒也是頗為嚴肅。
史可法今年四十三歲。
不過,身體素質,比起一般計程車兵還要好一些,人家好歹也是讀書人,養尊處優過來的,比起一般計程車兵體魄要強大不少。
史可法編入到了隊伍,而後,王虎臣便跟崔程遠一起給眾多士兵進行訓練。
一個百戶,一百二十人。
王虎臣的百戶所這是新+舊的組合。
十二個老兵和一百零八個新兵,十二個老兵有兩個總旗官,剩下的十個都是小旗官,小旗官統帥十二人。
他們不會立刻上戰場,而是要經過一次次的軍事訓練之後,才會參與到城市的防禦戰。
當然,這個時間也不會太長,差不多訓練個三四天也就差不多了。
“今天晚上,我們大家互相認識!”
王虎臣緩緩的開口道:“從今天開始起,我就是你們的百戶長,這軍營的規矩,我可是要跟你們說清楚了的,第一,每人每個月2兩銀子,第二,所有的伙食都是免費的,第三,所有小旗官,總旗官,包括我本人在內都不得打罵體罰你們,第四,大都督會安排相親,日後也會安排分田,大家稍安勿躁。第五,你們必須要讀書識字,第六,一切行動都必須要聽從指揮,第七,不準拿老百姓任何東西,第八,所有的繳獲都要上繳!”
“最後你們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直接去問指導督查使!”
王虎臣說到這裡頓了頓,繼續道:“你們,聽明白了嗎?”
“明白!”眾人發出了一個洪亮的聲音。
史可法反倒是好奇了,這個軍營,好像是跟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