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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怒意猶在。
“先朝也有別宅婦被正頭夫人打死的,也就是虛判了個徒罪。”我想起了曾看過的檔案。
“哼,那是姑息!”他抬眼道。
我不說話了。我知道,王婧之事若擱在平日,可能就是不了了之,最多是給孫家人賠些銀錢,可是現在,在元重俊最不待見皇后的時候她爆出如此惡行……那就休怪她姐夫不給面子了。
但是,對於王婧這樣的皇室姻親,大臣妻女,不是犯諸如“謀反”之類大罪的,極少有被當眾處決的,考慮到面子,多是勒令在家中自裁。
如果元重俊真要立即處死王婧,那又是齊朝開國以來第一例。
“到底怎麼辦?”我問他,心裡其實想說的是最好還是不要處決了。畢竟,這是個親親、尊尊的社會,這樣處決了自己的小姨子,雖然民間會說皇帝陛下公正無私,但當官的可不會這樣想!他們會覺得皇帝殘忍,會覺得這個皇帝不講人情,他們會搬出以前的例子來,他們會對皇帝說陛下你不能這樣,有先朝的例子在那兒呢,我們應該尊重祖宗!
“你說呢?”他又反問我。
“真依我?”我看著他。
“我知你有想法,說什麼都依你。”
“好,那我就說了。王婧所犯為死罪,念其系出名門,又是皇后親妹,特減死一等,改流三千里,不準用贖法,親身實流,以儆效尤!”我一字字說道。
說完,我看著他。
“好!禮、法兼顧!”他看著我,微笑在臉上漾起。
我笑笑,轉而再開口,建議在敕令里加上一條:令柳如風與王婧離婚。柳如風對妻不忠,持家不謹,王婧不修婦道,毒虐夫妾,這兩人之間還有什麼意思?況且,這種由朝廷強行離婚的情況有先例可循,非本朝發明。
他微笑著點了點頭。
是夜,帝國的最高判決——敕書擬定了。
睡前我在想,明兒這敕書一下,老王、小王、王皇后、王婕妤會作何想?
兩天後,不見小王的上書,倒是老王上了封《謝罪表》,辭意愷切,文筆極佳。文中痛陳己過,將所有過錯都攬到自己身上,說什麼沒教育好女兒以至於其作出如此敗德違法之事,簡直是愧為人父、忝為人臣……最後痛哭流涕地感謝皇帝陛下法外施恩!
這老王當年也是進士出身,文章也是出了名的,因此,這封《謝罪表》叫人看了還真是有感覺。
朝廷的反應也不激烈,大多認為皇帝這一裁定既尊奉了律法又兼顧了人情。
“哼。”我心說狗屁“兼顧禮法”,分明就是屈法!明明該死的,改成了流,就算是實流,也就是落籍在三千里外的流放地而已,說不定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回來,比如遇上大赦什麼的,就是沒有大赦,最多六年也可以回長安。還有離婚的事,現在是由朝廷出面強離了,過幾年還可以由柳如風向朝廷申請複合呢,以前也有例子的。
可是,有人卻對此判決不滿。
有人告訴我,長秋宮裡的皇后在敕令頒發後流了淚,咬牙切齒地流淚。
她說,若不是我,王婧肯定不會被流放,最多判個徒罪,並且還可以用銅來贖,牢都不用坐。不就是打死一個賤人麼?前朝有例,正妻打死了“二奶”用得著官府來審理麼?元重俊發出這樣的敕令,分明就是枕頭風的結果!
是的,從我回宮以來,我是吹了不少“枕頭風”,元重俊在釋出一些詔令、制敕前通常會問我的意見,而我的意見並不單單是為我自己,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和他是不謀而合!若說這次貶謫事件中,我的意見隻影響了一個人——柳如風。元重俊將他由從三品的右散騎常侍一貶為從三品的括州刺史已算是分量不輕的貶謫。因齊朝以京官為重,地方官為輕,故由京城出去已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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