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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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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萬提斯說:“人睡而平等。”事情也許本應如此,然而歷史的經驗卻已無數次地向我們證實,就以GDP為核心硬指標的全球化競爭而言,世上最不平等之事偏偏就發生在睡眠時段——準確地說,就是有的人睡了,有的人還沒睡,甚至還不想睡。不想睡,就會做些什麼,生產些什麼。若以公平起見,“睡榻之側,豈容他人安睡”這句話,則應易一字而做“睡榻之側,豈容他人不睡?”昏睡百年,國人漸已醒。當亞洲睡獅一旦變成醒獅之後,想讓我們天一黑就集體洗洗睡了,哼哼,天底下哪有這等便宜的買賣?

數羊

不睡有二,失眠為大。若將健康的睡眠形容為“睡得像死豬一樣”,那麼失眠者在床上輾轉反側的情景,無疑就是“睡得像活豬一樣”了。

失眠的辛酸,實在不足與“死豬”們道也。更加有苦難言的是,失眠到底算不算是一種病,至今沒有定論。按照醫學上的定義,若有“難以入眠”及“無法維持睡眠”之現象發生,臨床上即可視為失眠( insomnia,disorders of initiating and maintaining sleep )。具體表現為:一、“不易入睡”( difficulty falling asleep );二、“易醒”( multiple arousals )、早醒( early morning awakening )。醫生認為,上床後30分鐘以內入睡,屬於正常;超過30分鐘,就算有病,得治。

診斷容易治療難,不能治的,是病,是絕症;不能治而又死不了人的,未必就算是一種病。醫學界對睡眠的生理本來就認識不多,遑論失眠,更不要說治療了。不知生,焉知死?失眠是一種主觀的症狀,就像陽痿一樣,不好界定。有人每天睡上8小時左右便覺得很對得住自己,但有人只睡3小時就倍感幸福。以成功人士而論,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任上聲稱自己每晚睡4小時足矣,但愛因斯坦每天不睡足10小時決不下床。“早洩”有多早?5分鐘?10分鐘?30分鐘?“早醒”又有多早?一刻鐘?半小時?一小時?基本上因人而異。也就是說,不管睡了多久,醒來時只要你感覺爽了,就夠了;感覺不爽,就不夠,就是失眠,絕對主觀,完全不必顧及他人感受。

高度的主觀性之外,失眠又被稱為“最私密的惡疾”,而且是一種“詩意的疾病”,因為臨床上發現,無法入眠時的那種焦慮以及生理上的亢奮,與一個單相思者的情緒狀態極其相似。“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正是失眠經驗的早期病歷記錄。未曾長夜慟哭者,不足以語人生。這也許意味著,失眠的人文底蘊很可能大於病理基礎。

“我把睡眠丟了”——當我們在電視上目睹崔永元哭喪著臉痛說失眠之苦,除了無助的同情之外,心裡面對失眠究竟是不是病就愈發地懷疑起來。再聯想到那句廣告詞,會更傾向於相信睡眠這種東西就像手機和錢包一樣,可以丟失,也可以找回來。但是,失物招領處怎麼走?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天黑了你還不想睡(3)

是故失眠者多舍醫而自療。常見的是吃藥,然而各色各樣的安眠藥物雖然各有其效,終究不能讓人像吃“偉哥”那樣吃得心甘情願。除了怕養成藥物依賴之外,若言“偉哥”之作用是在有心無力的狀態之下助一臂之力,扶上馬,送一程,那麼安眠藥就是強制性的春藥,有條件要睡,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睡。

物理化學,總之都不是什麼愉快的經驗。安全之策,還要求助於數學。但凡有“想睡”這一念尚存,失眠者通常都傾向於採用“自然療法”,例如最經典的“數羊催眠###”。

“數羊”的工作原理,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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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待卿心晚情來觀莫語增產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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