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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錢,則視個人經濟能力而定,同時與父母經濟能力無關。
第二,要儘量把自己的時間花在父母身上。與大部分已在掙錢的子女相比,我國大部分父母的掙錢能力普遍偏低。也就是說,雖然需要子女金錢的是大部分父母,但幾乎所有的父母都需要子女的時間。中國的現狀大概是這樣的:有錢的沒時間,有時間的沒有錢。因此,我發現很多孝子賢孫們其實都是在用錢來贖買時間,用錢來贖買自己的內疚。毫無疑問,這算是一種奢侈的要求,而在後工業社會的生活/生產方式之下,也算是另一種忠孝不能兩全。既給錢又給時間者,雖不至孝感動天,卻足以孝傲江湖了。
第三,要多向父母討教。一方面,老年人都怕寂寞,比寂寞更可怕的,其實是“無用感”和“無力感”,懼怕自己成為廢物,成為社會和他人的負擔——即“不義”。另一方面,在父母眼裡,子女是永遠都長不大的。這個不難理解。難以理解的是,父母耗盡了他們一生中最黃金的時段來指導你長大成人,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每一步,每一個細節,這件事情早已內化為他們的生理習慣,而這種習慣絕不是幾年或幾十年就可以改變的,更可能終生都改變不了了。做人子女者,如果無力促使社會再度需要自己的父母,至少還可以繼續讓自己成為父母的指導物件,使他們繼續覺得自己“有用”。吾友,成家立業,樣樣都好,但每天都要睡到下午一兩點才起床,儘管這樣並不影響她的生意,但她的老爸卻對這種違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時間耿耿於懷,兩人常常因此而起爭執。後來,雙方終於達成協議,每天上午10時整,老爸負責打電話來把女兒叫起,做女兒的責任,就是鈴響即接,唯唯諾諾,然後放下電話繼續睡到下午一兩點。於是乎,父每天定時Morning Call風雨無阻,女每天定時接一個電話後大睡不改其樂。從此之後,父女之間平安無事,其樂融融。算是一種以“阿意曲從”的方式來達到避免“陷親不義”之孝行,行為方式上也比較接近於“戲綵娛親”。
相比之下,第三孝看來比前兩項要容易得多,成本也肯定是最低,可一旦實際執行起來,其實難度最大,一次兩次或許可以,養成習慣就相當不易,正所謂“色難”。唯一必須謹記的技術要領,是隻能“無事討教”而絕不能“有事相求”。要以種種經過精挑細選的不痛不癢之事向父母討教,能使對方專業對口更好,絕不可以類似這樣的問題徵求父母的意見,如“我昨晚開車撞了個人然後逃逸了現在我該怎麼辦”或者“我想包某某做二奶您二老覺得是否合適”,等等。
事實上,即便“不娶無子”,與“絕先祖祀”也不一定就存在因果關係。我個人的解讀是,“無後”之所以“不孝”,不孝就不孝在若沒有養育過自己的子女,也就永遠都無法去體會做父母的那一片苦心了。
天黑了你還不想睡(1)
AC尼爾森進行的一項“全球睡眠習慣調查”顯示,有四分之一的中國內地受訪者午夜之後才就寢,晚上10點至11點之間就寢的佔四分之一,在11點至12點之間就寢的佔40%,在10點前就寢的受訪者,只有十分之一,在這個傳統的主流上床時段裡,絕對是弱勢人群。
這個結果,顯示午夜的電視時段有可能從傳統的“垃圾時間”變成黃金時段甚至“黑金時段”,除此之外,唯一還能表明的,就是晚上不睡覺的中國人越來越多。
不睡有二:不能睡,不想睡。不能睡是失眠,不想睡叫無眠。儘管失眠和無眠都是不睡,卻有主動和被動之別,猶如失業和無業,失火和放火。接受調查的“不睡者”,顯然是屬於“不想睡”的,即不僅“天黑了你還不想睡”,甚至“天亮了還是不想睡”,與屬於“不能睡”的失眠者基本無關,對於後者的調查,應屬“腦白金”的份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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