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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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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換言之,仍然屬於“既不提倡也不反對”的範疇——當然,如果事情的性質屬於賣淫嫖娼,那就另當別論。非但如此,車主還有因“提供場地”而大有機會被罪加一等。

其實,按照《 國際法 》的精神,汽車、特別是廣東人說的“私家車”被視為私人空間的延伸。是故男女二人若選擇在一輛私家車裡行事,法理上亦可視同為在像臥室、廚房這一類“私人空間”裡行事。問題是,當汽車這個“私人空間”一旦被從私家車庫裡移動至街道、公路( 含兩側 )以及公共停車場等公眾空間時,事情就陡然變得複雜了起來。以我國臺灣地區的法律為例:在自己的汽車內做愛,原則上並不犯法,但是,如果做愛的時間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而該汽車的玻璃又屬透明,過往行人均可看到車內的行為,則構成“公然猥褻”罪,可處拘役或一百元以下之罰金。

我想,即使有人真的酷愛在汽車裡做,他們一定更加酷不愛在一輛停在私家車庫裡的汽車裡做。那樣的話,還不如就在車庫,或者直接回到臥室裡去好過。汽車性愛之微妙樂趣,大概就介於“在公眾場合之中保持著相對的私密”之間,有一點像寫部落格。

春宮畫——古人枕邊的“秘密圖紙”(1)

說春宮之前,得先重溫一下老舍先生小說《 駱駝祥子 》裡的一個片段:

“小福子愚傻的露出白牙,告訴好多虎妞所沒聽過的事。隨著軍官,她並沒享福,可是軍官高了興,也帶她吃回飯館,看看戲,所以她很有些事情說,說出來教虎妞羨慕。她還有許多說不出口的事:她看過春宮,虎妞就沒看見過。諸如此類的事,虎妞聽了一遍,還愛聽第二遍。她把小福子看成個最可愛,最可羨慕,也值得嫉妒的人。聽完那些,再看自己的模樣,年歲,與丈夫,她覺得這一輩子太委屈。她沒有過青春,而將來也沒有什麼希望,現在呢,祥子又是那麼死磚頭似的一塊東西!”

小福子跟了個軍官,雖然身份是二奶,與當大婆的虎妞相比,見識長了不少。除了上館子、看戲之外,最令虎妞羨慕不已的一種見識,便是看春宮。

“她看過春宮,虎妞就沒看見過”——不管擱哪個年代,這種差別都是很厲害的,絕對比“我看過斯琴高娃演的《 駱駝祥子 》,你丫沒看過”牛×,因為春宮從來就是屬於一種小眾的“見識”,一種不足與外人道的“秘密圖紙”。

畫的啥?

春宮,是“春宮畫”的簡稱。這種藝術品的內容及表現形式,實在大同小異,你把齊白石先生畫裡的魚啊蝦啊都換成男的女的就成。先說人物,通常為一男、一女,有時是一男和兩女或三女( 一男一女之外多出來的那一女或兩女,身份都是那男人的妾或者丫環,角色均為助理 );有時會是兩男或兩女;有時就剩男或女各一Solo的幹活,大面積留白。

再說場景,鎖定在室內( 臥室 )或戶外( 庭院 )、床上、凳子上( 那種凳子叫“春凳”,明式傢俱啊 )、太湖石上、池塘邊、鞦韆上、或者是池塘邊的鞦韆上、等等;

服裝——當然是古裝,有時候穿著,有時候沒穿,有時候半穿著;

動作——當然是做愛,有時正做著,有時正打算做,有時剛做完;

表情——除了看不出表情的,看得出的,都很爽、很和諧。

幹啥用?

說到這兒,插播一個《 聊齋 》裡的段子,叫《 書痴 》:男主角郎玉柱,除了讀書啥都不會,忽一晚,有一位絕色的“顏如玉”被他感動,就從書裡蹦出來,陪他讀書,陪他上床。“枕蓆間親愛備至,而不知為人”。就這麼睡了些日子,郎玉柱覺得不太對頭,就問顏小姐:“凡人男女同居則生子;今與卿居久,何不然也?”女笑曰:“君日讀書,妾固謂無益。今即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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