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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姜喬喬脆脆的聲音把他拉回現實,姜伏龍扶了一下眼鏡,說:「沒什麼,我就在想我東西拿少了沒有。」
「警察同志,我是孩子的親爸,當年和孩子媽離婚後,孩子歸了媽,現在媽媽去世了,我想帶著孩子生活,得給孩子改個戶口。」姜伏龍這樣介紹著,把書面申請,父女關係證明,戶口本等等全部攤開,「我們今天才趕來江城,情況有點急,麻煩同志了!」
執勤民警是個小年輕,還沒看檔案,便說:「你急也沒用,十五個工作日出結果。」
「啊?這樣嗎?」姜伏龍下意識地說,「我這資料應該都是齊的,麻煩您,真有事,通融一下。」
他看了眼戶口本,「同志,我不是難為你,這是我們的規定,我們得交上去審批,就要十五個工作日之內。晉城來的吧?我們這也辦過幾個農轉非的,都要等這麼久!」
「可是——」等久了張瘸子那幫人不得真的佔了他女兒的便宜了?
姜伏龍還不清楚,自己已經開始在潛移默化中為女兒著想了。
「警察叔叔,你能幫我找個人嗎?」姜喬喬沒像姜伏龍那樣,她另起了一個話題,「我好像掌握了一條重要線索!」
「什麼人?」小民警垂眼,看著人小鬼大的姜喬喬,十一歲的小姑娘在長期的體力勞動下乾乾瘦瘦的,長得不高,黑黝黝的,卻勝在眼睛十分有靈氣,在人群中說不定還想多看她幾眼。
「我想查個通緝犯。」姜喬喬說。
如果準遷證辦下來真的要十五天,那麼她肯定是等不了的,張瘸子會對他們一家做什麼,她也是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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