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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遇事時,常常會有一種從眾的心理,就是所謂的責任轉嫁,我害怕面對這個未來,我不想做這個決定,所以請人幫你做,那麼將來如果砸了鍋,好歹還有個人好埋怨。
普通人受到了傷害可以用報復來發洩,但是靳辰驕傲令他不會去埋怨任何人,那麼他也必然會更加嚴密的保護自己。於是他也會完全的控制自己的決定權,他不會讓任何人代他做決定,同時他也不承擔為別人做決定的風險。
這樣的價值觀令他覺得強求一個人做任何事都是很大的罪過,如果這人因為他的強求,吃了任何的苦,那都是他的責任。在某個臨界點上,如果我要求你走下去,那麼將來如果遇上什麼事,責任是我的。他覺得他負不起這個責任,所以他不能求。
對於愛人,也是如此,他尋找他等待,但是來去如意,他不強求。
他這人受過命運無常的變故,他對未來沒有什麼信心;他這輩子應該常常被人以愛相要挾,也曾經愛一個人令人不可承受,其實他對愛情的正面性也很懷疑。
從來沒有什麼無欲無求的愛,就算真的是單方面的付出,也會給人以壓力,正常的有道德觀唸的人,絕不會因為你說一句:我的愛不求回報,就真的安然去享受這種付出。有多少愛就要多少回報,以愛為名強求是錯,強給也是錯,他不屑為之。他其實從來沒有把自己的愛看成什麼多麼美好高尚的東西,如果他的愛要讓一人辛苦,他會覺得過意不去。(就是志皓所謂的,靳辰矯情的良心)他覺得憑什麼他愛一個人,那人就一定要接受?同樣的,有別人愛上他,他若不接受還是不接受。這就是他的整個邏輯體系。
那些對於藍奕付出而不可得的愛,他有對自己的憐惜,但是並沒有對藍奕的怨懟,這是他的整個價值觀的體現。
當然志皓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只因為自己能接受就要求別人也能接受,強拉著別人做聖人,也是一種過份。
靳辰自然有他的過份之處,不過好歹他沒有雙重標準,還算坦白,所以志皓最後也還是容忍甚至聰明的利用了這種詭異的價值觀。
當然老實說,這是一個很犯賤很自虐的邏輯,基本上照這樣的邏輯做的人,如果他求人不得,苦淚要自己吞;別人求他不得,他要負責安慰開解面對傷心眼淚;他甩人,那是他無情;他被甩,那是他活該。
一個人必須要為他的某種品質付出代價,靳辰驕傲令他在大部分時候都可以金剛不壞,而代價就是,萬一出事,他必定無處訴苦,並得不到同情。
其實我們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會有點靳辰的心理,做點靳辰會做的事,但是我們一般都做不到他那樣的純粹與徹底,而且大部分時候我們寬於律已,嚴於律人。自己還愛著的時候就嫌對方陷得不夠深,自己不愛了,又嫌對方不夠自尊自強,不能獨立。
好吧,我要承認,這是一篇顛覆性的文,它不僅不承認愛是強大的橫掃一切的力量,它甚至不承認愛是一種在任何情況下都會美好的令人娛悅的感動。
在愛的惡與善之間,有一個東西很重要,那就是當事人的自主意志。
我有寫到馮坤的例子,我在想這可能就是我會寫這文的初衷,因為我遇上一個我不喜歡的人拼命說愛我,他是對我挺好,也照顧也細心,但就是不喜歡,又如何呢?我拒絕這一切,於是我被人怨恨,因為他付出的愛得不到回報。
那麼讓我們來討論一下在愛中付出這個概念。
是不是真的為對方做了什麼,或者願意做什麼,那就叫付出呢?
你說你可以為了我而死,多麼深情多麼豪邁,但問題是我要你的命做什麼?
你送我貴賓狗,也漂亮也可愛,但其實我喜歡的是哈士奇,然後這狗你還不許我轉手,我是不是也要認可這個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