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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慕晴不得已將兩個孩子抱出來,也顧不得他們,只扶著許母,小心翼翼地喚:“媽媽,媽媽~~”
許母哆嗦著已是說不出話,費了很大的勁,才咬牙切齒地說:“離,離婚!”又指了指雋東,“兒子,許家的,許家的!活!”
第17章 兩喪
許慕晴當時下意識的反應是:“不可能!我哥在家裡睡覺呢!”
那人便問:“你確定?”
許慕晴不能確定。
她幾乎是手忙腳亂地跑到許慕明的房裡,開啟門以後,她才發現,是她錯了。
許慕明不在床上,她踉蹌著尋遍了家裡每一個角落,還是沒有他。
也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跑出去的。
十二月的零晨五點鐘,暗夜寂靜,寒風刺骨。
許慕晴都沒敢立時讓父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她尋人時把他們吵醒,也只敢說是自己這會兒要出去一趟,早上孩子們就拜託給他們了。
許母看了眼窗外,烏漆抹黑的,忍不住皺眉問:“什麼事啊,這個時候出門?”
許慕晴含含混混:“有個朋友喝醉了。”
許母以為是蕭方舟因為他倆的事借酒澆愁呢,就趕忙擺擺手:“快去吧。”還囑咐,“兩人好好說,什麼話講開了,也就能放下了。”
許慕晴應了一聲就趕緊退出來,穿衣服的時候手腳完全使不上勁,腦子裡混混沌沌的只想著,是弄錯了,一定是他們弄錯了,許慕明怎麼會殺人呢?許慕明又怎麼敢殺人?
他一向本分老實,只埋頭過自己的日子做自己的事,他又怎麼會殺人呢?
時間太晚,要去的地方又有些偏遠,許慕晴好不容易才攔到了一輛車願意送她。
出事的地方是在城外郊區的一個小鎮上,要在平常,這樣的地方此時應該是安靜地沉睡著的,然而這會,那裡卻燈火通明,人聲鼎沸,狗叫聲和著嘈雜的人聲、車聲,不絕於耳。
她找到了給她打電話的警察,由她帶著去了案發現場,那是一間很平常的三層樓平房,房子陳舊,不管是外觀還是裡面都有些斑駁。
才走進院子,許慕晴就似乎聞到了夜空中那股濃烈的血腥味,這樓面前站滿了警察、法醫還有遠遠近近圍觀的群眾。而在大門口的屋簷下坐著一個老人,頭髮已然花白,臉上滿是皺紋,昏濁的眼睛裡,此時寫滿了驚恐,正驚慌失措地拉著一個面嫩的小警察在說著什麼。
而在老人的側前方,赫然擺著兩具被草草遮蓋了的屍體。
警察帶著她徑直走到其中一具的旁邊,讓人掀開了蓋布。
許慕晴只需要看一眼就能確定,眼前這個,躺在冰冷的地上已然毫無知覺,被稱作殺人嫌犯的男人,的確是她的哥哥。
他的臉上滿是血跡,神色卻十分安定,安定得甚至能稱得上詳和,嘴角甚至還掛了一點淺笑,似乎是嘲諷,也似乎是心滿意足。
可許慕晴卻恨得恨不能立時將他拖起來,問一句:“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一定要用這麼慘烈的手段,為什麼要為那兩個賤人陪葬,又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做。她捂著嘴,沒有讓自己哭出聲,只是痛苦地,絕望地看著地上躺著的男人,慢慢萎頓在地。
之後發生了什麼,許慕晴的意識都是模模糊糊的,她只知道警察問了她很多事,後來看她情緒實在是不好,就讓人將她送走了。
她哀求他們去家裡取證的事能夠晚一些,然後失魂落魄地回了家——其實她都不明白又有什麼證好取呢?人都已經死了,許慕明確實是殺了人,目擊證人還有那麼多。
可她不知道該怎麼和他們說,或者說是,她在那時候,已經暫時地失去了思考和反應的能力。
她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