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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怡琳也端坐著,和樂謠相當正經的談起來。
“你這態度還差不多!” 樂謠唇角勾出一抹微笑,然後接著道,“很多的人都在網上說,找男人要找愛自己的,這樣會被寵,不能找自己愛的,因為自己愛的男人會仗著你對他的愛,不斷的索取,最後你只能慘淡收場。你覺得呢?”
“我覺得。都不咋滴!”
“怎麼都不咋滴了?”樂謠問。
“愛情?其實是一個磨人的東西,不要談。”沈怡琳的目光飄在了地面上,略有所失的道,“其實我覺得你的那出國的那個,挺適合過日子的。不需要大氣磅礴,不需要撕心裂肺。就簡簡單單的好。不過好像也不是那麼合適,這個太摳了。你不要告訴我,他出國快20天,又沒給你打電話?”
樂謠沒應話。
沈怡琳噗嗤就笑了起來,“這世界還真的有這麼小氣的男人。哦,對了,他叫什麼名字來著,我又忘記了。“
樂謠沒好氣的回她,“吳宇達。“
“哦,哦。對,對。這男人吧,一旦不捨得花錢,那存在感肯定就是沒有的。“
樂謠也差點就忘記了,自己還有這樣一位男朋友。這位男朋友之所以沒什麼存在感的原因,是他們在一起的時間特別少,而且這個吳宇達還特別的摳,屬於鐵公雞中的鐵公雞。
他每年都要去國外出差一段時間,一出差去到國外之後,就時長大半個月不給她打電話發資訊,因為覺得國際長途和跨國簡訊貴,在國外開通全球漫遊,收費也很高。
每次兩個人吃飯的時候,他都是撿著算是有點高檔的地方挑,去了一個稍微高檔的地方,但是點的菜,不管樂謠喜歡不喜歡吃,都是選特價的和便宜的產品。
要問樂謠為什麼會和吳宇達在一起,這是一個陰差陽錯的遇見。公司裡面的主管伍妍突然有一天叫樂謠去吃飯,吃飯的時候就叫出來了一個男生,也就是吳宇達。吃飯完之後,伍妍就問樂謠這個男生怎麼樣,樂謠才後知後覺的發現原來伍妍是在給她相親。樂謠自然說沒感覺,但是吳宇達卻看上了樂謠。
因為兩個人上班都在城中心,而且上班的地方還挺近的,吳宇達每天早晨都親手給樂謠送一個自己做的早晨一早就送到了迪輝集團,這些也沒感動樂謠。後來讓樂謠鬆口願意做他女朋友的原因是,她晚上回去的被小混混圍攻的時候,吳宇達挺身而出,為了打退那些小混混,他被混混打得皮開肉綻都要拼死保護樂謠,後來樂謠得救了,他卻在醫院躺了一個禮拜,樂謠也照顧了他一個禮拜。看這個男人這樣為她付出,樂謠才答應,那就兩個人先處處吧。
然後處著處著就處了大半年了,吳宇達平常的時間比較忙,和樂謠在一起的時間不多。週末的時候散散步,偶爾晚上吃個晚餐。在國內的時候,吳宇達每天都會給樂謠發很多條的簡訊,早晨的簡訊是:謠,早安。中午的簡訊是:謠,記得吃午飯。晚上的簡訊是,早點睡覺。遇到天氣變冷或者變熱他也會發簡訊,天氣轉涼了,記得加衣;天氣熱了,但是也要帶一件衣服在身上,不然冷的話就沒衣服加了。
簡直就是24小時的貼心小服務管家,和手機電腦簡訊一樣一樣的。
之所以說和手機簡訊一樣的,是因為,吳宇達除了發簡訊,給樂謠做個早餐之外,樂謠中午在外面餓了,如果離他遠的話他就叮囑一下說,找點吃的;離他近的話,他就說,那我請你吃東西。請吃東西也挺好的,結果,如果他的面前有一家餐廳,但是餐廳的消費比較高的話,他就會帶著樂謠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不知名的小角落裡面,然後在非常熱心的點餐,那就這個菜這個菜,等到走了幾十分鐘、菜上來的時候,樂謠都已經餓得不餓了。
從此以後樂謠就在也不會在這個吳宇達面前說自己餓,說餓,那簡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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