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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他一起長大。它變成一種詭異的證明,證明他父母是對的,證明他無論多努力而獲得的成功都只是因為沒有這隻狗。
他永遠被這隻畜生壓得站不起來。
離家以後他很少主動喚起這段記憶,儘管他明白這件事對他的影響,但他刻意忽略,裝作毫不在乎。
但此刻他從任喻身上看到了12歲的自己。
他確信自己要什麼,喜歡什麼,他站在廊燈的光底下,眼睛好亮,懷裡的小狗眼睛也黑珍珠似的,濕亮又無辜。
他從那四隻清澈的眼睛裡,看到自己此刻的倒影。
30歲的他,沉悶,呆板,無趣,灰藹。他這樣的人,怎麼會得到像任喻這樣生動的人的愛。
任喻以為他在發呆,走過來,舉著小狗的上肢,用狗狗柔軟的肚皮蹭他的臉。
「方應理。」他笑著說,「鬥牛是不是都有一點鬥雞眼,我小時候肯定不會喜歡這種狗的,看起來醜醜的,現在又覺得喜歡了。是不是對小學生來說有點幼稚,對三十歲的老男人來說就剛剛好?」
方應理抬起手,任喻以為他要摸狗,結果手掌卻覆到了自己的臉上,摸了摸他的臉。
樓下不知道是開了電視,還是在放老碟片,響起縹緲而又熟悉的女聲。鄧麗君在歌裡溫溫柔柔地唱:就讓一切走遠,這不是件容易的事……讓它淡淡地來,讓它好好地去……
到如今,年復一年……
好像一直重壓在肩膀上的東西突然消失了。
他忽然在異國他鄉,被理解,被尊重,被在乎,也終於可以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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