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想要利用林溪?(第2/3 頁)
0萬,如果公司跟藝人都是三七分成,tens Media娛樂公司跟林溪拿的一樣多,誰能忍。
不過林溪知道,暫時沒有找到替補,該退讓的時候還是隻能硬著頭皮退讓的。
“吳課長,900萬不可能,我最多最多700萬。”
“林社長,我的底線就是900萬。如果沒有這個價格,我們就沒得聊了。”
吳允珠的態度非常的強硬,因為林溪沒這五個人,一毛錢都賺不到。
“林社長,你別跟我再討價還價了。半天的時間其實也能做很多事情,你大可以接多一點的商演啊,你多接工作,就賺得多了啊。”
說到這話,林溪就想笑。
林溪的確是接到了兩個商演,但這話不能說。
一說的話,吳允珠肯定要跟自己價格再往上抬。
不過看到對方這個強硬的態度,林溪感覺好像真的沒有砍價空間了。
反正比原先節約了四百萬,林溪打算就這樣先。
不過就在這個時候,吳允珠桌上的電話響了起來。
吳允珠看了一下打來電話的人,發現是自己營銷部的部長打來的電話。
“林社長,不好意思,我接個電話。”
說完,吳允珠拿起了桌上的電話。
“部長,我是吳允珠。”
“吳課長,公司已經正式透過了決定,讓樸智妍幾個人籌備單曲出道。”
“不過目前礙於公司的經濟壓力,不敢隨便的冒險,所以公司覺得如果說tertai公司的社長過來找你談合作的話,就答應下來。”
“我們用他給我們帶來的利潤來,給樸智妍她們籌備單曲。”
“只要這個單曲紅了,我們公司就直接自己投入資金了,將風險降到最低。”
“如果沒紅,就繼續給他當舞伴,一直到紅了為止。”
吳允珠立馬就明白了。
她們公司自己製作發行一首單曲,費用超不過5000萬的。
只要給林溪公司的藝人當個三四天的舞伴就可以了。
只要樸智妍她們出道順利,有人氣了,就不再跟林溪合作,直接弄死林溪的T-ARA女團。
吳允珠立刻知道該怎麼做了。
“好的,部長,我知道了。”
“剛剛的眼神不對哦。”
林溪立刻就注意到了剛剛在吳允珠接電話的時候,眼神特地看了一眼林溪,似乎帶著一些異樣的味道。
“有陰謀啊。”
林溪感覺對方這個電話裡面肯定是有提到自己的。
“試探一下好了。如果她能讓步的話,那絕對就是有陰謀的了。”
林溪可不想被人當槍使。
現在雙方都在鬥智鬥勇呢。
林溪還想著樸智妍五個人主動解約,或者tens Media娛樂公司覺得樸智妍五個人沒前途,把五個人賣給林溪。
雙方之間的合作不是誠心的,因此給對方下陰招,很正常的。
在吳允珠結束通話電話之後,笑著開口:“不好意思,林社長,我們接著聊。”
“好。”
林溪淡淡一笑,接著剛剛的話題。
“吳課長,900萬我接受不了,我們各退一步,750萬。”
“只是150萬,你就不要再跟我糾結了,這一次就是臨時只有一個演出,如果真的有兩個演出,我不至於跟你糾結150萬,你說對不對?”
“不要因為一點錢,傷了我們的友誼。”
吳允珠知道林溪肯定是接受不了自己捧紅的藝人,賺的錢和她一人一半,所以吳允珠知道差不多了。
“好吧好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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