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拒絕樸素妍(第2/2 頁)
這段時間裡,讓樸素妍看著李知恩就這樣輕鬆成功,樸素妍提前點燃了自己想要再度成為歌手的想法。
這的確是林溪想要的。
只有樸素妍想要再次成為歌手,林溪才能夠簽下樸素妍。
可惜林溪並不能這麼輕鬆的答應樸素妍。
這麼輕鬆的答應樸素妍,那麼林溪跟樸素妍的關係就真的只是社長跟員工的關係。
如果只是這樣的關係,林溪怎麼能保證樸素妍對自己忠誠呢?
現在的樸素妍21歲,七年之後28歲。
28歲的年紀依然是非常好的一個年紀。
林溪把樸素妍捧紅,萬一大公司給出更高的利益,樸素妍被挖走了,林溪不是虧了嗎?
所以林溪希望可以讓樸素妍對自己充滿感激,最好和李知恩一樣,這樣一來,才不會離開自己的公司。
就算要走,也至少等到兩個合約期結束,樸素妍年35歲,魅力不怎麼行了的時候再走。
林溪立刻回答:“當然有要招練習生的計劃了,公司不可能只靠知恩一個人。”
“既然建立了公司,那麼我還是希望公司發展起來的。”
“如果公司要發展,肯定是需要在招聘其他有才華,有夢想的藝人的。”
聽到林溪的肯定回答,樸素妍就立刻說道:“社長,如果你打算招練習生的話,你看我可以嗎?”
“曾經我在star museum e公司做過練習生,本來是可以跟少女時代一起出道的,只是因為一些原因被換了下來。”
“我的能力絕對已經達到出道的級別了,如果你願意招聘我作為你公司練習生的話,我不敢說一定能夠給你賺來錢,但至少能讓你省去很大的培訓成本。”
樸素妍對自己毛遂自薦是有信心的。
她的確是已經達到了出道的條件,所以林溪如果願意簽約她,就不需要再找老師培訓他了。
公司剛剛進入正軌,如果找到一個不需要再進行培訓的練習生,不是很好嗎?
當然了,之所以這個時候說,也是好讓林溪有個準備。
如果她當藝人,就不當經紀人了,林溪要為她和李知恩都找一個經紀人。
然而這番毛遂自薦對林溪可沒有用。
林溪當然不能答應了:“素妍,你這麼說,可能我無法答應你。”
“被拒絕了?”
樸素妍愣了一下。
林溪的拒絕是樸素妍沒有想到的。
除了自己有不需要培訓的優勢之外,樸素妍覺得自己這段時間跟林溪相處下來,怎麼說也有一點情面吧?
而且自己的外形條件什麼的也不差,怎麼會被拒絕呢?
“社長,你是覺得我有什麼地方不合格的嗎?”
樸素妍有點不死心的開口問林溪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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