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去找幾條狗來,好好聞聞(第1/2 頁)
如陸庭修所料,無論如何審訊,對於販童之事,馮玉珠三緘其口,更別提孩子的下落了。
聞訊從外地趕回來的劉鐵柱,特意來了趟縣衙,他是來休妻的,不但承認了馮玉珠跟劉屠夫的通姦之事,連她販賣孩子的事也供認不諱。
通姦之事,劉鐵柱其實已經隱忍多年。他身患隱疾,那方面根本不行,可又不想休妻,只能對馮玉珠搞破鞋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常年外面做工的他,眼不見為淨。
販賣之事,雖然是經過孩子父母的同意,但他隱隱覺得不妥,也曾經勸她收手,可馮玉珠非但不聽反而對他冷嘲熱諷,所以他並沒有參與其中。
十斤金子,劉鐵柱推諉說不知情。其實劉家知道馮玉珠有錢,只是不知道藏在哪,故而才極力主張將她浸豬籠。只要馮玉珠一死,那錢就是自己的了,只是沒想到有人捷足先登,不但金子被偷了,還牽扯出販童案,真是倒黴死了。
販童案實在太大,而金子的事又沒實證,只能不了了之。
衙門發了公告,早年送養孩子的父母這才得知真相,不過取證仍然很難。衙門估計被販賣的孩子有一百個左右,而實際來報案的父母才二十多個。
並非他們不知情,而是孩子被送養出去,每家都能得到三到五兩銀子。馮玉珠嘴上說是領養人家給的補濟,但他們心底都清楚,自己是在賣孩子。
新任的知縣,連通姦都判刑了,賣孩子估計也不是小事,他們怕被判刑,故而很多人都不敢來報案。
雖然只有二十多個,但已經夠判馮玉珠死刑了。
她有權保持沉默,但這並不防礙陸庭修判案。
下判當天,很多人都來衙門觀審了,當新縣令判馮玉珠死刑的那瞬間,除了百姓的掌聲之外,更有不少人的哭聲。
雖判了死刑,但還要逐層送審,等待刑部回執。
如果一切順利,馮玉珠的死刑應該在三個月後執行。
結案後,陸庭修並沒有鬆口氣,而是將所有報案人的資料重新翻看了兩遍,果然發現了可疑之處。
有個乞丐來報案,短短一年左右,失蹤了六個夥伴。
失蹤的孩子,小的五六歲,大的十三歲左右。
馮玉珠是私下販賣,沒有同夥,想哄騙五六歲的孩子容易,但十二三歲的已經有明辨是非善惡的能力了,尤其是長期乞討的人,警惕之心很強。
她即使有心販賣,也未必帶的走。
陸庭修單獨將案卷抽了出來,打算再複查一下。
還沒來得及展開,又有一家人來報案,自家孩子失蹤了。
報案的,是城東士紳張家,張老闆年僅七歲的寶貝兒子張天寶在五天前失蹤了。
五天前,馮玉珠已經被抓了。
張家之前不信官府,自己派人到處尋找。聽說官府抓了個人販子判死刑,這才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匆匆前來報案。
失蹤五天,生還的可能已經很小了。
張老闆老來得子,當心肝寶貝寵,如今兒子失蹤了,愁的一夜白了頭。
他發了懸賞令,不管是誰,只要能找到張天寶,張家願意出五千兩賞銀。
五千兩!夏秋眼珠子都綠了,當即拿過張天寶的畫像,細細辨認起來。
張天寶長得很精緻,跟個瓷娃娃似的,很討人喜歡。
看著看著,夏秋鼻子有些酸,她不由想到了自己的弟弟。
不過,細看之下,張天寶還真跟弟弟有幾分相似。
“張老闆,可有天寶的貼身之物?”
張老闆也不管她為何這麼問,忙命人回去取來張天寶的枕頭,衣服等。
夏秋逐一拿起來,細細聞著,然後將這種味道記在腦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