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頁(第2/2 頁)
按,此疏未收入《李文襄公奏議》。
1 王來任遺疏引自光緒十九年《新寧縣誌》卷十四《事紀略下》。
2 《靖海紀事》捲上。施琅輕視西北長城塞外疆土,反映了他的利益所在和眼界侷限。
3 康熙元年《宿遷縣誌》卷七,《藝術》,《蔡士英傳》。
4 《清聖祖實錄》卷三十三。
五省之界,是遷五省之界者其禍實始於福建之鄭賊也。&rdo;1按照這個記載,當
時奉詔遷海的共有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六省(按現在的分
省還包括了廣西、海南二省沿海地區)。不過,由於鄭成功義師的主要據點
在福建,對清政府威脅最大因而遷界令執行得也最嚴格的是福建和同福建相
鄰的廣東、浙江三省。自江蘇以北,遷海政策相對而言執行得稍寬一些。清
初上海人葉夢珠談到遷海情況時說:&ldo;於是盡徙山東、閩、浙以及江北、江
南濱海之地,嚴禁不許人跡至海澨,片板不容入海洋。吾鄉獨從南匯所
守備劉效忠議,以為松屬沙灘,素號鐵板,船不得近,不在遷棄之列。&rdo;2
山東距離福建和臺灣較遠,遷界的規模和時間都比較有限。1663 年(康熙二
年),山東總督祖澤溥疏言:&ldo;寧海州之黃島等二十島及蓬萊縣之海洋島,
皆遠居海中,遊氛未靖,奸宄可虞,請暫移其民於內地&rdo;,得到清廷的批准3。
到三年六月祖澤溥的疏中又說:&ldo;登、青、萊三府屬海島居民已歸內地,其
島內地糧應豁免&rdo;4,看來山東省所遷的只是海島居民。四年三月,清廷諭兵
部:&ldo;山東青、登、萊等處沿海居民,向賴捕魚為生,因禁海多有失業。前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