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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乎讓我發狂。我沒怎麼去想念我相處了三年的男朋友,倒如此想念這個一起才呆了不到一個星期的人,我有病啊我。
為什麼哪! 我猛問自己。我一直是在照顧他呀,什麼時候他在我心中變得如此重要。
這是誰照顧誰哪!
有一位著名的美國偵探小說家(rayond chan),他娶了一位比他大7歲的妻子。那位女子有嚴重的抑鬱症,無法工作,天天睡覺,總躺在床上看書,還老想自殺。這位作者買了一輛野營車,駕著他這位神經病(這回是真的)老婆走遍全美,讓她開心。
他不能找到合適的工作(是,誰想僱一個只工作一個月的人),只有以寫作為生。多年以後,他的老婆去世了,他幾乎發瘋,也得了抑鬱症,自殺未遂,完全喪失了生活的目的。我一直弄不清他這是愛是戀母還是習慣。我對佑生是不是也有了這種依賴
可現在我也不想弄清楚了,我姑且把這種感覺認定為習慣! 我不想再談什麼愛之類的,我得趕快找到我的生活方式才成,否則弄不好我就淪為乞丐了。還沒讓別人來投奔我呢,我先去投奔別人去了,白活了呀。
我漸漸睡去(有誰在叫我),並不知道這世上還有一個人遠比我更悲傷。
我睡了很久,起得很遲,差點過了未時(下午3點)。這是我來這裡的第一個懶覺。好香啊! 世界上最香的不是食物,是懶覺! 世界上最甜的不是糖,而是水。我準備把
這種經典話語都記錄下來,流傳於世(四歪:你磕死我算了)。
看看也走不到哪去了,我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之後,就遛達到鎮上,體察民風,看看有沒有我想幹的事。
我來這裡後,幾乎吃不了饅頭之外的任何食品,真是無法下嚥哪:肉全都嚼不動,青菜黑而無味。這也不完全是廚子的過錯。這裡沒什麼調料,只有鹽,花椒都少見,怎麼做出好吃的。還好饅頭都是黑饅頭,麥麩裡有多種維生素,我一時也不會營養不良。可要讓我改變現狀,那就算了,至少我做不到,雖然我曾誇誇其談過各種美食,可連個西紅柿都炒不好(西紅柿用炒嗎),別想開什麼飯館了。早知道,咱就別幹那過目不忘的把戲,老老實實在家裡學學做菜,到這裡也有個為生的手段。難怪別人都說b大學的女生一定得嫁有錢人,是啊,除了有錢人(有三個以上保姆),誰想娶只有在黑暗裡才能在幻想中做得出菜可現實中只吃不乾的老婆不要說她們嫌貧愛富啊,實在是一般家庭娶不起這樣的家務笨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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