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5 頁)
現我的世界是豐富的,有很多的內容。
而不是隻有他。
也有過那麼一兩次,我們鬧分手,決定再也不用見面了。
提出分手的必定是我,原因沒有別的,他的手機突然壞掉,或是不小心睡過去一整天,要麼,乾脆只是忘了開手機,僅僅這樣,我們就徹底失去了聯絡。對於異地戀的人來說,失去聯絡就是人口失蹤,就是世界末日,就是一切可以想到的最壞的事。
在那樣的時候,我只能捧著手機,眼巴巴地看著他的微信頭像上那個熟悉的剪影,等著它右上角突然冒出一個紅色的提醒數字。如果訊息一直不來,我會懷疑是辦公室訊號不好,便握著手機舉到窗外接訊號,一舉就舉到手臂痠痛為止。這種時候,對面女同事沒有意見,我自己卻要發問了,這樣的戀愛真的有勁嗎?
“我們永遠不要見面了,也一個字都別聯絡了!”後半夜,在他惶恐地重新出現時,我惡狠狠地打下這樣的字,然後就關了機。
但是接著我就傻了。不聯絡他,我還能幹什麼呢?那些一模一樣的讀者調查表,那些一模一樣的書,光是想想就讓我有撞牆而死的衝動。我看著房間裡一堆堆嶄新的睡衣、裙子、襪子,甚至一雙可有可無的絲絨手套,驚恐地發現,準備和他的見面就是我生活中最愉快的部分,就是支撐我不絕望地度過每一天的全部夢想啊。
所以,當我重新開機,毫不意外地看到滿螢幕訊息提醒,看到他大段大段聲淚俱下的道歉、解釋和承諾時,我馬上就哭著原諒他了。我們根本就是綁在一起的苦命鴛鴦,早就沒法離開對方,獨自應對那麼寡淡的世界。
這會兒,他在微信裡面歡呼著倒計時,“還有十二天就能見到你啦”,“還有十天啦”,“七天啦”,“五天啦”。
我把QQ空間裡面一篇名叫《情侶之間要做的100件事》的日誌複製給他,並且標註出了我們在時間允許範圍內,可以做的十件事:手牽手逛街,當街接吻,分吃一個冰激凌,一起坐摩天輪……那最後一件,就是一起去賓館開房,然後關掉手機,度過一段只有兩個人的時間。
每天晚上在陽臺上和他打電話,內容已經變成了徹頭徹尾的見面場景彩排。第一句話說什麼,怎麼開始接吻,怎麼抱我,又怎麼在街頭打情罵俏地推搡,細緻到推搡的力度、位置,我們都懷著新奇一一來一遍,最後,男朋友就拉我進了賓館。
滋滋的電磁波那邊,另一個昏暗的地方,我能感覺到男朋友汗溼的手掌、胸膛,它們貼近我,向我傳遞滾燙的興奮。男朋友意識模糊,慢慢拱向我的身體,感冒一樣的聲音,開始在耳邊呼呼嚕嚕,接著,他就進去了。
“見面就好了。”他說,我們各自精疲力竭,揉著痠痛的手指。
其實也就是幾個小時的事情,明天中午就能見面了。我的男朋友,善良的,慢吞吞的,有些木訥的,但是親熱的時候是滾燙粗暴的男朋友,電話裡無數個吻,無數根撫摸的手指,無數滴汗,都會化為摸得到碰得著的存在。
“見面就好了。”我喃喃地重複道,腹部再次湧起一陣陣刺痛的熱流,直抵心臟。
3
約定的地點是地鐵站門口,一會兒,男朋友就是從這裡走出來的。
我提前一小時準備就緒,連衣裙是新的,涼鞋是新的,內衣是新的,手鍊是新的,指甲上的指甲油是新的,就像過年的小孩穿戴全新去拜年。我看著地鐵站門口玻璃中的自己,有種脫離實際的隆重的好看。
地鐵站的電梯不斷輸送三三兩兩的人上來,我警惕著那個方向,一邊對著鏡子整理劉海。因為劉海也是新卷的,一不留神它們就會從中間岔開,呈現出一個尷尬的“八”字,所以,要不停地擼順它們。
天氣還好,雖然是夏天但不是很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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