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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晴面前隱瞞。
她和平常一樣,溫聲潤語向他問候。他“嗯”了聲,儘可能禮貌回應。
“今天的事真的相當抱歉,我們不應該懷疑你朋友。”她說。
朋友?這個稱謂有違事實吧?謝森輕挑眉頭,並沒打斷她。她接著說:“夏晴有你這樣的朋友,真幸運。”
“幸運的是我。”謝森糾正她的說法。
電話結束通話後,夏晴不清楚他們怎麼突然說起自己了,沒過問自己的事,倒是忍不住替她說起話來:“其實她真的挺好。你就稍微……不要這麼冷淡。”
“別再試圖把我推給別人。”他替夏晴貼上防水透氣的創可貼後,並未鬆手,反而握得更緊,把他的手擱到自己胸口,雙眸凝望著他。聽到這裡劇烈的心跳聲嗎?
“因為這裡早就被某人填滿了。”
謝森深邃的目光讓夏晴暈眩,臉燒得陣陣發熱。在他聽到“某人”時,曾一瞬間認為謝森說的“某人”是指自己。隨即又否定了這個想法。難以置信,總覺得一切都不真實。
※※※
二人又回到以往形影不離、無憂無慮的日子。很快到了高三。
高三本是學子們最緊張的一年,對謝森來說卻和普通的日子並無兩樣。他看起來依然淡定安閒。臨渴挖井不是他的風格,他喜歡平日積累,未雨綢繆。
這天像往常一樣,夏晴接到情書,看也沒看把它交給謝森。不用看,反正不會是自己的。謝森瞥了眼封面,上面用娟秀的字跡寫著“夏晴同學親啟”。儘管表面平靜淡然,心底卻是不情不願地把信遞迴夏晴。
“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夏晴抓著信封,難以置信又喜不自禁。他拆開信封讀了起來。
“夏晴同學:我很喜歡看你打籃球,不知道本週六是否有空?我想為我哥挑件球衣。如果可以,約在本週六下午三點在XX運動城見。李靜儀。”
讀完信的夏晴由晴轉陰,嘟噥著:“根本不是情信嘛!害我空歡喜一場!”
謝森心裡無奈搖頭。罪狀四:不解風情。都露骨到要與你約會了,你卻還不認為這是封赤。裸。裸。熱。辣。辣。的情信!
“你喜歡,被人喜歡?”謝森問。
“還用說?我也是很想有人喜歡的!你是飽漢不知餓漢飢。”
我上回的告白還不夠直白嗎?這傢伙竟然沒聽明白……謝森認真回了他一句:“你一直有人喜歡。”
“誰啊?”
謝森沒回答。罪狀五:神經遲鈍。
“不大聲告訴我我怎麼知道啊。”夏晴說。
內斂、隱隱的謝森表達情感的方式與直白、坦率的夏晴截然不同。喜歡又不是憑口講靠嘴說,你就不會用身體去感覺、用內心去感受?!
☆、告白
到了週六,夏晴如約前來。李靜儀是剛到他班上的轉校生,她的戶籍只能在Z中高考,所以轉了過來。雖與她同班,夏晴幾乎沒和她直接接觸,只覺她和普通朋友沒什麼不同。
約會很快便結束了,僅僅挑件球衣,對夏晴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她抱著球衣,和他一起返回。人雖離店,他心裡卻還想著剛才在櫥窗上看到的護腕。那雙護腕,上高中後每個學期謝森都會送兩雙給他。
“夏晴有喜歡的人嗎?”她問,問得自然而不露痕跡。
“喜歡的人?”夏晴問,“怎麼才算喜歡的人?”
“就是……會無時無刻想他,遇到難過的事想他在身邊陪著自己,遇到開心的事想第一時間告訴他和他分享……之類吧。”
“呃……”夏晴冥思苦想,點點頭,“還真是有這樣的人啊!”
“哦,這樣……”雖然早已做好被拒絕的準備,但她還是失望至極。隨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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