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偶像(第1/3 頁)
林飛沒有忘記自己的任務,既然話題到了自己的電影,林飛便好奇地問道:“說實話,虞總的天成傳媒對我這麼看重,我是有點受寵若驚的,我的電影還沒有經過市場的檢驗,不知道為什麼天成傳媒會堅定地投資我呢?”
虞雨晴微微一笑,“林大哥,我就知道你會提這個問題。”
“其實我也不是很懂,但是康回姐向我力薦了你呀。”
“誰是康回姐呀?”林飛一頭霧水。
“康回姐就是陳敏昊的經紀人呀。”
“誰又是陳敏昊呀?”林飛更糊塗了。
羅斯文看不下去了。在一旁提醒道:“陳敏昊是天成傳媒旗下的藝人,是新生代偶像。康回是他的經紀人,一個很有才幹的女強人,很不好惹。”
“虞總,你把康回對林飛的分析報告交給林飛看看吧。”羅斯文提示道。
“哦。”虞雨晴從抽屜裡拿出一份檔案,遞給了林飛。
林飛接過一看,檔案的第一頁就是林飛名下的曲目清單:
《十二幻夢曲》、《穿越時空的思念》(舌尖上的華夏)
《空中散步》、《回到那個夏天》、《第六站》、《sur》(小鞋子)
《love the》(畢業作品配樂)
七首曲子,是目前能透過版權資訊查詢到的所有林飛的作品。
接下來幾頁就是幾位著名的國內外音樂家對每一首歌曲的點評和分析。
林飛直接翻看下去到了總結部分。
“充滿創造力的作曲家,不可思議地把握了多種作曲風格,作品兼具東西方神韻,作品完成度極高,旋律優美動人,年紀輕輕已是大師風範。”
這個評價卻也並不誇張,六部曲子雖然不多,但卻有前世的配樂大師莫里康內(義大利)和久石讓(rb)的作品,他們分別是電影配樂行業中西方和東方的傳奇宗師,出產了許多經典的作品。
資料的後半段是針對林飛的《小鞋子》分析,肯定了林飛的導演作品,特別稱讚了他的編劇能力。
林飛看到最後,是經紀人康回結合前面情報得出的最終評價:“出色的新生代電影導演,潛力無限的世界級作曲大師。考慮到在行業內知名度尚不高,建議儘快簽下,擔當團體的音樂製作人。”
“團體?音樂製作人?”林飛心想我一個拍電影的,怎麼和偶像團體的音樂製作人搭上關係了?
之前林飛調查過,這個團體應該是天成傳媒要強推的新人男子偶像組合“天成七子”。
羅斯文說道:“當然並不是音樂製作人這麼簡單,天成傳媒希望與你展開全面的深度合作,具體的合作專案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就是之前從時光影音收購的你的兩部電影《小鞋子》和《無人知曉》,天成傳媒將協作完成全部的後期製作和發行工作,除了五十萬元的勞務費用,票房分成方面還會給你提供從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階梯分成計劃。”
“二就是天成傳媒將聘用你為【天成七子】偶像男團的頭號製作人,並提供一千兩百萬的拍攝資金,用於拍攝一部該團體主演的電視劇集,拍攝週期為半年。對於該劇集,你會獲得前所未有的支援和自由,從劇本到製片你有百分之一百的決策權。報酬方面同樣包括兩百萬的基礎薪金及針對收視率的獎金分成。”
“三就是天成傳媒希望你給【天成七子】團體製作一張迷你專輯,含三首歌曲,製作費用方面由天成全數承擔,除了每首歌五十萬元的作曲費用,你還會獲得歌曲的版權相關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羅斯文這一套組合拳下來林飛是真的震驚了。
天成傳媒是純粹的拿錢砸人呀,這一系列合約,保底的收入就已經接近四百萬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