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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著其他混混那痴迷於故事的表情,時祁的手下們頓時產生了一種滿足的優越感。
沒想到有朝一日,自己這個大字不識一個的傢伙,居然能夠充當一次吟遊詩人!
忽然感覺自己很厲害的樣子,而且小老大說了,要他們在講故事的時候偶爾唱上那麼一兩句,但是不要唱多了,給十天後的演出打打廣告。
廣告是什麼意思,他們也懂了。
不得不說,這群被跛足塔布西留下來的混混是真的很聽話。
換一個聰明的,肯定是會找準機會就把那些歌唱出去換錢了,不得不說塔布西和塞·奧尼爾真的是很優秀的左膀右臂。
在學會了時祁教的歌劇之後,跛足塔布西的心思就活絡了起來,結果時祁一句分你百分之十五金幣就直接堵住了塔布西的想法。
沒有比時祁更大方的老大了,為了自己的利益,他更努力幫時祁看著那些屬下了。
至於塞·奧尼爾,時祁也沒有虧待他,「你也擁有百分之十五的金幣。」
「其他參加表演的人也一樣可以獲取金幣,每個人可以擁有百分之一的金幣,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六是我的。」
百分之一?
甚至從他們回來充當吟遊詩人的時候開始,這些銀幣當中就有一部分是自己的。
一個人聽是十個銀幣,十個人聽就是一個金幣,一百個人聽就是十個金幣,交上去九個金幣,剩下的一枚金幣。最關鍵的是!這個故事實在是太火了,每天聽故事的最少也有幾百人,好的時候能夠上千人。
這些加在一起,運氣好的情況下,他們自己一個人一天就能夠賺好幾枚金幣。
而且還是沒有動刀動槍,也沒有拿生命做代價的那種。
就只是動動嘴而已!
不得不說,吟遊詩人真的太賺錢了。
感受到了用腦子的快樂,混混們逐漸變得有氣質了許多,最起碼、自己要努力學著像一個吟遊詩人?
當他們出去之後,還發現了很神奇的事情。
雖然是同樣的故事,卻也不是誰講故事聽的人都很多,有的人講故事,最多能夠有上千人來聽。而有的人講故事,就只有幾十個來聽。
為了自己講的故事能夠吸引更多的人來,混混們簡直絞盡腦汁。
畢竟,自己每天賺的金幣,裡面有百分之一是自己的啊!
多一百個人聽故事,就相當於多賺一枚金幣,一千個人那就是一天賺十枚金幣!為了金幣,每個混混卯足了勁兒,甚至漸漸地有了自己的風格。
三十三個混混們各自努力著,還隱隱的有了一群喜歡他們風格的粉絲?
當然,粉絲這個稱呼也是小老大告訴他們的。
甚至那種聽眾有上千人的混混還給自己的粉絲們取了個名字,在這種熱鬧新奇的畫風之下,這就使得時祁在歌劇開始表演之前就成功賺到了一千金幣,這還是把分成都給了其他混混們之後自己剩的。
不得不說,智慧永遠都是值錢的。
故事聽的多了,花的錢甚至比一個金幣還多,這麼一對比之下就使得接下來那些被吟遊混混們吹噓到爆的歌劇表演不是花不起了。
最關鍵是,這段日子使得很多人愛上了這個故事。
於是,在表演當天的時候,時祁的歌劇舞臺下面就坐了將近上千人!
又是將近一千枚金幣到手了。
要知道故事講的多了大家都聽過了之後,後期就已經不那麼賺錢了,甚至最後兩天的時候都沒什麼人在聽了。
好在、歌劇表演正式上線!
令人耳目一新的新奇表演方式。
歌曲的傳唱度絕對是比故事更廣泛。
伴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