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奴是好人家的女子(第1/2 頁)
本來,夫死再嫁在這個時代根本不叫事兒。
宋代的婚姻制度相當的自由,完全不像理學大興的明清時候一般嚴苛。
這個時代的女子,當斷則斷,該離就離,十分的爽快。
女子主動提出離婚或者再嫁的現象十分普遍。
北宋年間甚至出現過兩位宰相爭娶一個寡婦兒的事。
雖說那寡婦不僅年輕貌美,而且還是個富婆,但兩位宰相能為了她鬧上公堂,風氣可見一斑。
只是,丹娘那個倒黴催的丈夫死了還不到一百天……
這麼快就有相好的了……
就連樊老漢這一大家子人渣,都覺得有點太過份了。
可是礙於楊沅官人的身份,他們不敢說出來,只能用怪異的神氣看著這對“狗男女”。
在他們心裡,甚至已經在揣測,方掌櫃的究竟是酒醉落水還是遭了毒手了。
越想越怕,好闊怕……
丹孃的父母本就是窩裡橫兒的主兒,心裡一怕,就都眼巴巴地看向二叔。
二叔見過世面,兩公母這次特意把他帶來,就是指望著能憑他的見識嚇唬丹娘。
如今半路殺出個楊大官人,還是女兒的相好兒,兩夫妻就只能指望樊二叔給他們出頭了。
樊二叔無奈,只好硬著頭皮辯解道:“大官人,你莫要被我家丹娘騙了。這孩子一定是用豐厚的陪嫁哄騙大官人了吧?
須知婦人無子且若改嫁的話,她就無權繼承前夫的家產,所以她根本不能改嫁的,她是在利用大官人你啊!”
楊沅忍不住笑了,他鬆開丹娘,向樊二叔走過去。
樊二叔下意識地退了兩步。
楊沅伸腳一勾,勾過一張圈椅,一轉身,就大模大樣地坐了下去。
楊沅一撩袍裾,袍裾揚起時,楊沅已瀟灑地架起了二郎腿,雙手握刀,擱於膝上,笑吟吟地道:“你這是在教本官做事嘍?”
“不敢,不敢。小民……只是在提醒大官人。”
“呵呵,首先,楊某喜歡的,只是丹娘這個人,她有沒有錢,楊某不在乎。”
楊沅拍著刀鞘,慢條斯理地道。
“其次,你們既然知道丹娘並不算是繼承了方家的遺產,而是代持。
丹娘若有子,待其子長大成人,財產便要歸其子所有。
若無子,便應將遺產交給方氏族親,由方氏宗族贍養她終身。
又或者她仍可繼承這酒樓,但不得改嫁,待她百年之後,遺產再劃歸方氏宗族……
那麼,你們還來誑騙丹娘,要她把酒樓轉移到你們名下,是何居心?”
楊沅重重一拍刀鞘,沉下臉道:“來日方氏族人來尋公道時,你們讓丹娘如何自處?”
樊二叔的臉色頓時變了。
他們本來的打算是:哄著丹娘把酒樓轉到樊冬名下,等酒樓過戶,馬上出兌,變賣成銀錢回家鄉。
等方氏族人將來找上門兒來,那也只能去他們家鄉打官司,這個皮就有得扯了。
到時候若實在推脫不過,就把丹娘交出去,任憑方氏族人處置就是了。
反正已經吃進肚裡的銀子,休想讓他們再吐出去一文。
不想如今竟出了個懂法的大官人,說破了其中的利害。
丹娘還真不懂得這些律法條例,此時聽楊沅一說,才明白其中利害。
她不敢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爹孃,淚水瞬間模糊了眼睛。
這一刻,她的心好痛,比剛剛母親的毆打還要讓她痛楚難過。
哀,莫大於心死。
這一刻,她的心,死了。
楊沅慢慢握緊了刀,把刀往椅上一頓,沉聲道:“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