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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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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錢一本?”

“一百二十美金。”

他沒想到會這麼貴。咬咬牙,花錢買回兩本被盜的書。

這真叫人氣不打一處來。自己多年研究的成果,被悄悄地弄到美國了,不僅得不到一點報酬,反而要花高價買盜印本!

對美國人生氣?人家不理你!

他到了香港,發現《 中國電影發展史》 在這個彈丸之地竟有三種盜印本。他寫了一份委託書,讓一個朋友拿著找出版者交涉。

出版者說:“中國沒有參加國際版權保護組織,我們沒有必要保護這本書的版權。這樣吧,既然作者找上門了,送他十本作紀念吧。”

又是“紀念”,盜印的紀念。

後來,盜印者請程秀華吃了一頓飯。程秀華覺得沒有理由再為版權的事較真兒,只好說:“該謝謝你們。你們傳播了中國電影文化。”

奉承裡飽含著苦澀。

這本書被譯成了日文,在日本圖書市場銷售情況不錯。但日方絕口不提稿酬問題,就連程秀華寫的序言也沒有稿酬。

這本書也被翻譯成法文。翻譯者讓程秀華寫一篇序言,提供幾幅照片,但不提稿酬。

程秀華說:咱們訂個合同吧。 。。

我們也會遇到“海盜”(2)

但對方不肯訂。

這本書的英文版也翻譯了大半。譯者是程秀華的學生,學生也閉口不提版權合同。

“這才僅僅是我一個人遇到的侵害。”程秀華說:“遇到這種問題的中國作者不知有多少!我希望中國作家的作品能在國外受到保護,希望中國文化走向世界,這就必須有版權保護。”

由於沒有版權法,沒有加入國際版權公約,中國的作品不能透過正常渠道介紹出去,確實影響了中國文化的廣泛傳播。

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書記張鍥談到這個問題時說:“我們的文學作品交流不出去,這對我們這個大國是很不利的。我們應當對世界文化的發展作出貢獻,應當算這個大帳,不能只算小帳。”

由於沒有正常的版權貿易,中國作家的作品在國外得不到應得的權益。張鍥說,他自己就有這樣的煩惱。他的長篇小說《改革者》被韓國翻譯出版,但沒給稿酬,也沒通知一聲。他是從《參考訊息》和韓國對華廣播中才知道這個訊息的,只託朋友要回了一本樣書。他的《東歐散記》被東歐一些國家翻譯出版,也沒有哪個國家給他付過稿酬。

許多國內著名作家都有過這種遭遇。

國內的童話、兒童詩作家們,對此更是苦惱。

童話無國界,很容易被世界接受。這個領域的作家日益感到自己的著作權受到了國外一些出版單位的侵犯。

以創作《神筆馬良》聞名的上海兒童文學作家洪訊濤,收到一位朋友從美國帶來的一本畫冊,畫冊名字也叫《神筆馬良》。但奇怪的是,畫冊的署名作者是一位日本先生。

天下難道有這樣的奇事?一位中國作者和一位日本作者遠隔萬里不謀而合構思了同一個故事?洪訊濤先生不相信有這樣的巧合。

他翻開畫冊從前到後看一遍,那上面分明是中國的故事,分明是中國的神筆、中國的馬良。毫無疑問,這是國外有人“偷”了他的作品。

這本畫冊使用的是美國國會圖書館的書號,由某雜誌社出版。那位冒名的日本作者被署為原著作者。這說明《神筆馬良》從日本到美國已周遊了一圈,但洪先生卻一無所知。

洪先生自然想到要為自己的作品正名。然而,出版這本畫冊的雜誌社無地址可查,恐怕洪先生縱有神筆也奈何它不得。

由我國“動畫大王”萬籟鳴繪製的插圖,也被盜版,並被寫成出自某位美國畫家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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