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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低估了權利和金錢對男人的誘惑力,她可以不愛他,但是她必須是傅縉雲的妻子。
於欣然躲了他2年,20歲生日的時候,不知道父母出於什麼原因,居然宣佈要給他們兩人訂婚,這可把於欣然氣死。
原本的一點兄妹之情,也在傅縉雲的糾纏中所剩無幾,更是厭惡他的控制慾。
父母對她的拒絕置若罔聞,這讓她很無力。
於是她決定從傅縉雲入手,他可以察覺出來對方對自己的不是純粹的愛,反而是一種物品,必須要屬於對方的物品。
辛苦了半個月,終於發現了對方的馬腳,她發現對方與自己的秘書有姦情,而且兩人應該在一起時間不短了。
她便拿著證據去威脅對方,因為在她心裡,畢竟從小一起長大。
對方看著拍到的照片,還有他與秘書的親密影片,一向風起雲淡的表情露出了猙獰。
於欣然很害怕,但是還是忍住,好言好語與對方說,「我們又不愛對方,這樣子綁在一起,也是怨偶。」
看著對方依舊難看的臉色,於欣然勸慰說:「你既然喜歡你的秘書,就不能辜負人家,我可以勸爸爸媽媽,成全你們,你覺得怎麼樣?」
傅縉雲冷笑一聲,面上是不屑的眼神:「她算什麼東西,只是供人消遣的玩意兒。」
見感情無法說服對方,於欣然曉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爸爸媽媽的公司以後雖然交給我,但是你知道我的能力,我不會動搖你的位置。」
看到對方悵然若失的表情,於欣然有點羞愧,但是忍住,直到對方說,這麼晚了,你先去酒店休息吧,明天我們去找爸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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