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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天天都膜拜他,每七天還做專門的法事;還有一個懷抱孩子的婦女,長得很美很溫柔,像一個家有大群牛羊的藏族婦人。這就是他們供奉的神靈,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樣。這個大房子既不像寺廟,也不像藏族人的土掌房。在峽谷裡,它像一個孤獨沉默但又很野蠻的巨漢。
核桃樹開始被改變,一些信仰洋人宗教的人們開始陸續來這裡定居——他們是藏族人、漢族人、傈僳族人、納西人、彝族人。不管是哪個民族,只要你信奉洋人的那一套,神父們都把他們接來這裡,分給他們地開墾,送給他們一本叫《聖經》的經書,就在這個地方天天唸叨;還有一種這裡從來就沒有生長過的植物——葡萄,也被神父們從他們的國家引種過來,還在教堂後面開闢出一塊地專門種植,然後,一種藏族人從來沒有喝過的酒——葡萄酒,取代了人們天天都要喝的青稞酒。它是紅色的酒,紅得像人的血,神父們說這是耶穌為他們流的血;還有一種小小的麵餅,神父們每次做法事時都要莊重地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基督的身體。”然後分給眾人吃。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告訴人們,去吃代表別人身體的祭品?平心而論,他們是一些和喇嘛上師們一樣具備慈悲心的人。
但我看出來了,洋人神父來這裡的目的只有一個:相信他們的神靈可以救人上天堂,而喇嘛上師們說的那些道理,都是錯的。可麻煩的是,喇嘛上師們也認為:洋人神父是魔鬼的化身,藏族人的苦難,離不開他們的慈悲,洋人神父的說教,只能把藏族人引向地獄。
由於洋人的教堂像一根釘子一樣地紮在我的身上,很多藏族人把我看成了他們眼中的釘子,他們連去拉薩朝聖都不走這裡的驛道,寧願繞三天的路。就像當父母的,不認自己被人搶走的女兒啦。在藏區,許多地方因為有寺廟而成為神靈居住之地,成為藏族人心目中的聖地。就像它本來就帶有神的印記,後人一說起來,心中就會油然升起某種神聖的感覺。
而我這裡,因為有了座教堂,人們就給它起了個讓我不太舒服的名字——教堂村。但要記住,核桃樹是我的乳名,就像你們人有乳名、家族名、別名一樣。不論是給人還是地方取名字,我們這兒的人們都很隨意,他(它)們要麼是代表著某種吉祥,要麼是和神靈有關,要麼就是,看上去他(它)像什麼、有什麼最突出的,他(它)便叫什麼啦。
其實,我被人們稱為什麼並不重要,外國傳教士來到這裡傳播他們的教義也不重要,這片土地本來就是多神並存的,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神祇,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敬畏的物件。重要的是:自從那兩個偷嚐禁果的人兒到了教堂村後,這裡發生的故事,卻值得一說。
哦呀,你們都聽見了康菩土司的話了吧?我當時就打了個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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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彼特紀(1)
隱藏君王的秘密固然是好,但傳揚天主的工程卻是應當的。
——《聖經·舊約》(多俾亞傳12:11)
央金瑪那天躲在一個土坯壘成的破城堡裡,從一個瞭望孔中看著康菩土司被杜伯爾神父氣走,她的眼淚禁不住流下來了。這是她平生第一次看到不可一世的土司在別人面前服軟。在她的心目中,康菩土司既像一個兄長,更像一個父親。他威嚴、霸道、專權,從來都是發號施令慣了的。他說話時,人們都是垂手哈腰,俯首帖耳。有一次一個奴僕在土司面前不小心伸了個懶腰,康菩土司立即叫人打斷了他的腰桿,讓他一輩子都蝦著腰走路。康菩土司當時的原話是:黑骨頭賤人的腰桿裡不能長根棍子。央金瑪很早就知道,如果不是康菩土司覬覦那三塊牧場,她遲早要成為他的第四個妻子,這似乎是她們姐妹倆的命運,誰讓她們生如夏花卻又早年喪失父母的庇佑呢?但是扎西嘉措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
央金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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