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沒錢了(第1/4 頁)
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決策往往都是少數幾人商量之後,便可以決定的。
言官們雖說平時戰鬥力挺強大,但當上層決策者達成統一之後,他們的意見便會變得可有可無。
尤其是上層決策者都是政治高手的情況下。
次日,兵部將劉凌請開互市的奏摺報到了內閣。
內閣轉送司禮監批紅,緊接著便是明發諭旨。
就在明發諭旨之後,事情鬧大了。
御史臺、國子監、六部六科中,除了兵部之外,全都上書反對此事。
蕭帝還是老一套,自己不出頭,直接召開了大朝會,讓於廷益和楊浦,同這些言官們短兵相接。
楊浦也是個老滑頭,遇事一直喜歡躲在後面。
於廷益不管這一套,面對這些反對聲,他親自下場,開始引經據典與之辯論。
反對方主要的論點是:第一,蒙古韃子反覆無常,同他們做生意,純屬浪費感情,搞不好還會吃虧。
第二,雙方打了這麼多年的仗,說不打就不打了?還要和人做生意,你們兵部是不是拿了人家的銀子?
第三,你劉凌是去調查茶馬走私案的,怎麼就扭頭開始鬧騰邊境互市的事情了?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這事從上書到明發諭旨,竟沒透出來一點風,就連本應站在他們那邊的兵科給事中也不發一言。
這完全就是不把我們當人看嘛,不給你把這事攪黃了,我們也就別混了!
於是井噴般的吐沫便噴到了於廷益的身上。
後者敢這麼幹,自然也早有準備。
對於這些論點,他便也開始一一駁斥。
首先對蒙古韃子反覆無常的事情進行批判,同時也對自己一方的奸商嚴厲斥責,最終和稀泥的表示,之前邊境互市崩盤雙方都有過錯。
至於今後的事情,現在邊境軍力變強了,有把握能鎮住這些蒙古韃子了,所以就是他們鬧事,咱們也不會吃虧。
而雙方的仇恨問題,於廷益也做出瞭解釋,他表示,正是因為之前蒙古韃子們年年劫掠,引得邊境不安,才要召開邊境互市,這樣,今後便不會有蒙古韃子南下劫掠的事情了。
邊境安穩了,也就不會再打仗,今後還能省下來很多軍費,算是一舉兩得。
至於劉凌不務正業的事情,作為兵部尚書,於廷益自然也要批判一番,但批完之後,於廷益話鋒一轉又說道:“若是邊境互市召開了,那今後還有什麼茶馬走私的事情。”
“如此釜底抽薪,便再無茶馬走私之事。”
最後便是程式問題,對此,於廷益則表示,一切程式合法合規,並無錯漏。
再說了,最後你們不也還是知道了嗎?
對於於廷益的辯解,言官們並不買賬,他們覺得之前打了那麼多仗,死了那麼多人,他們蒙古一定要給個說法。
其次,對於這次批紅蓋章的諭旨,要發回重審,因為這麼大的事,沒有召開朝會便決定,是不合規矩的。
所以必須撤回!
這就有點給臉不要臉了。
決定是內閣下的,紅是司禮監批的,事也是皇上同意的。
三大權力中樞都同意的事情,如今擺在檯面上讓你們商量,便已經是給了天大的面子,結果你還要皇上撤回聖旨重審。
這大周朝,是皇上說了算,還是你們言官說了算?
於是,就連老好人楊浦也忍不住了,他站出來道:“明發的諭旨怎可隨意撤回?”
帶頭鬧事的左都御史王之臣針鋒相對道:“既有錯漏,便必須撤回!”
“封還硃批是內閣的事情,與你何干?”楊浦反問。
所謂封還硃批就是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