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第四人稱——他(三)(第1/2 頁)
他會是地主的兒子嗎? 他覺得是因為他家裡人多吧,或者爹有打米機,把大米外面的殼打掉,這一帶地區的人每次秋收後都會找爹來打米,有錢賺,也能留下糠來餵雞。 他家有一個將近2000個平方的院落,半條街都是他家的,不過後面家裡急需要錢時低價賣給了鄰居,聽說最高不過10塊。 他家很窮,父母想方設法都在養活他們兄弟姐妹五個人,讓他們去撿鄰居家不要的爛白菜葉,或者是早晨趕場時去撿馬糞牛糞換錢。 到他22歲結婚第一次分家時,他才顯得和兄弟姐妹們格格不入。 五間瓦房,他得到其中一間,家裡的麥子每次成熟先接濟他家,因為兩個兄弟還未成家,那一次,是兄弟幫襯了他。 後面,一個老闆長期租下院落創立了黔興縣第一家修車廠,老闆用自己的名字起名為“光林汽車修理廠”,每年給他們家5萬,他選擇一分不要,畢竟他還有輛出粗車,只要出車夠勤奮,好日子有盼頭,兩個兄弟年紀不小了,是該用這筆錢做點小買賣或娶媳婦了。 自家媳婦也對他有些埋怨,他一笑了之,他認識不少家裡有多個兄弟的,可成家後都因為分配的原因家庭不和,甚至老死不相往來,他在意的是這種血緣關係上的來之不易。 他很少跟媳婦說理,因為說不過,其次她為了這個家付出很多,也知道能娶到素有盧溝大水井第一美女的令狐家的女兒是他上輩子積攢的福氣。 他承認媳婦有些貪小便宜,不像他,每次撿到乘客的物品都會盡量歸還。 他覺得媳婦身上自帶某種神秘光環,倒不是她19歲的“斬龍事件”,而是有一陣子媳婦經常會往家裡帶來一些奢侈物品。 他不相信表哥家的流言蜚語,媳婦每次回來跟往常一樣挨孃的罵,種地,帶孩子,很正常,覺得應該是用賺來的錢買的,雖說那時家裡蠻窮,可媳婦從娘那裡受到的委屈太多,用賺來的錢買些貴重物也無不可。 他覺得自己是典型的孝子,他和媳婦生命還長,白頭偕老,然父母卻老了,他不會反駁爹孃,也不會挑明什麼,充當和事佬。 他和媳婦第一次吵架吵得稀裡糊塗,他承認自己第一次對媳婦有些不滿意了。 媳婦有個姐姐,嫁給了他的表哥,而他表哥一家經常向他借錢,借了不還還不承認,他覺得自己應該把火氣撒在這一家人身上的,而不是媳婦身上,但媳婦太相信人了,一次直接把5萬塊借給她的好閨蜜,那一次他真的生氣了,因為他真的看透媳婦這個閨蜜了,可每次說起她閨蜜時媳婦總是很不高興,一連幾天都不搭理他。 2012年8月15日,媳婦因車禍死亡,這對他來說晴天霹靂,曾經認為老死不相往來的表哥一家也參加葬禮,媳婦的姐姐把表哥欠自己的錢還了,知道他臉皮薄,也在葬禮上讓媳婦的閨蜜公開寫下欠條。 他一直覺得如果媳婦不死,他和表哥一家都不會有所聯絡了,如果媳婦能活過來,他寧願一輩子跟表哥家不再聯絡。 那段時間他太無助了,每個月要跟會6000塊,一個月不吃不喝不用電用水也要花這麼多出去,還有兩個孩子要養活,保險公司各種理由推辭只願意給1000打發他這個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他把這些錢扔甩出門,讓這些保險公司穿著西裝打領帶的流氓地痞滾出去。 以前是他從中午12點跑到晚上12點,媳婦從晚上十二點跑到中午12點,不讓車休息,而媳婦去世後,他每天都不敢睡覺。 他總能想起每次帶著兩個孩子去鬧法院的窘態,這樣的文書那樣的章,把他當做皮球一樣踢來踢去遲遲不定案,他憤怒、他憔悴,他滿肚子委屈又與誰訴說呢? 兩個兄弟於心不忍,雖有家室,但想到這麼多年修車廠的租金自己沒要半分,於是把好幾年的積蓄拿出來讓他渡過難關。 幾年後,他把所有賬還清,可以挺直腰板做人,卻在抽屜裡找到一張10萬塊錢的欠條,是以媳婦的名義作為擔保借來當時買計程車用的,可距離媳婦去世已經過去了5年。 這欠條少說有5年,而這5年來從來沒有人向自己催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