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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興華國治安部隊——警察部隊。建議興華國成立警察部,以及下屬警察局。
軍務大臣,負責管理本國軍隊,評定軍官功績。負責興華國各種軍事活動,建議成立軍務部,管理興華國的各個軍團。
情報大臣,管理興華國情報局,收集國內外情報,為內閣提供情報分析。
外交大臣,負責國家對外交流的事務。
內閣負責全國政令與軍令的下達,出現分歧,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旦出現異議,票數相同,則由國王裁定,並且不可更改。
公民議會,主要職能是立法、監督內閣大臣、監督各級官員違紀違法的問題。公民議會的議員,由全體公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公民代表組成。原則上,按照不同地域與人口,分配議員名額。議長,由議員選舉產生,並且經過國王任命,才合法。公民議會,可以直接提交報告給內閣,乃至國王。
法院,主要職能是依照公民議會立法與國王頒佈的法令,進行審判或者作出解釋。
內閣、公民議會、法院三個機構,互不干涉,獨立處理問題。三個機構的首腦,都必須要國王任命,才能正式擔任。同時,確認國王為國家唯一首腦。(未完待續……)
第三百三十五章 異世法案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商議,關於改制方案的議論,大體有了決定性的方向。總體而言,議事大廳內的眾人,對希恩的改制方案的大觀點,基本都是贊同的,只有在細節方面的爭論,比較大一些。
比如,公民議會監督內閣、官員,但應該制定哪些具體的權力,又是否能夠罷免官員?還有諸如內閣的權力是否過大的問題等等。
易星辰一直認真聽取各方意見,大家的議論當中,讓他了解了更多興華國朝政的方方面面。當然,易星辰也並非沒有自己的想法。其實,他從希恩呈交上來的方案中,不難看出,希恩的意見,顯然是受到藍水星各國政體的影響。方案的內容,不外乎三權分立,但是當中也不缺乏想要在政權與王權之間尋求一些平衡的痕跡。
易星辰是國王,雖然在某些方面的權力應該下放,但也不能過度放鬆,特別是軍權、財權這些核心的權力,一旦過度下放,必定會影響國家的穩定。這些道理,易星辰很明白,所以他必定是要在這些方面界定清楚的。
比如,興華國的國家軍隊,只能有唯一的最高統帥,並且只能是興華王;而財政部的支出預算,也是必須得到國王同意,才能實施。
同時,就在他們談論的過程中,易星辰還想起{無}{錯}小說 m。{'quledu}了一個細節:他並非經常性地興華國停留,所以,還需要任命一個職位,來代替他處理這些時間段的事務。
結合了希恩的方案,易星辰在心中有了斷定。以後。當他不在國內的時候。內閣將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全國事務。
同時,為了遵從不能將權力過分集中於某人的平衡制約原則,在內閣代替國王行政的期間裡,如果首相違反國法,公民議會有權對首相提起公訴,法院一旦裁定首相有罪,可以免去首相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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