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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完全偶然的人被牽扯進這個磨盤中去,消滅這些完全偶然的人‐‐這構成任何一次開槍的革命實質的不可避免的一半。
以下就是一個目擊者講述的梁贊革命法庭一九一九年審理託爾斯泰主義者葉-夫一案開庭的情況。
參加紅軍的總動員令發布以後(&ldo;打倒戰爭!把刺刀插進地裡z各回各家!&rdo;等口號提出後的一年),光是在一個梁贊省裡,迄至一九一九年九月,&ldo;就有五萬四千六百九十七名逃兵被抓住並送往前線。&rdo;(還有多少就地槍決示眾的)葉-夫根本不是逃兵,而是國宗教信仰公開拒絕服兵役。他是被強迫動員去的,但在兵營裡他不拿武器,不去操練。部隊政委一怒之下把他交給了契卡,附帶寫了一張條子:&ldo;該人不承認蘇維埃政權。&rdo;審訊。桌後坐著三個人,每人面前放著一支手槍。&ldo;你這類英雄我們見過,現在你就會下跪i馬上同意去打仗,否則當場斃了你!&rdo;但葉-夫是堅定的:他不能去打仗,他是自由基督教的信奉者。他的案子移交革命法庭處理。
開庭審理,大廳裡有一百來人。
有客客氣氣的老律師。有學問的公訴人(&ldo;檢察長&rdo;一詞在一九二二年以前是禁用的)尼科爾斯基,他也是一位老法學家。一個陪審員試圖弄清楚受審人的觀點(&ldo;您是勞動人民的一員,怎麼能和貴族託爾斯泰伯爵的觀點一致?&rdo;),革命法庭庭長中途打斷詢問,不讓弄清觀點。爭吵。
陪審員:&ldo;你說你不願意殺人並且勸阻別人去殺入。但是白軍發動了戰爭,而你卻妨礙我們進行防衛。現在我們把你打發到高爾察克那裡,你在那裡去宣傳你的不抵抗主義吧!&rdo;
葉-夫:&ldo;你們送到哪裡,我就上哪裡去。&rdo;
公訴人:&ldo;革命法庭應當管轄的不是任何刑事行為,而只是反革命行為。根據犯罪構成,我要求把本案移交人民法院處理。&rdo;
庭長:&ldo;哈!行為!真有你的,好個法律專家!我們遵循的不是法律,而是我們的革命良心!&rdo;
公訴人:&ldo;我堅決請你把我的要求寫入筆錄。&rdo;
辯護人:&ldo;我同意公訴人的意見。此案應該在普通法院審理。&rdo;
庭長:&ldo;真是個老傻瓜!從什麼地方把他找出來的?&rdo;
辯護人:&ldo;我當了四十年的律師,第一次聽到這種侮辱的話。請寫入筆錄。&rdo;
庭長(哈哈大笑):&ldo;寫入!寫入!&rdo;
場內鬨笑。退庭評議。從合議庭裡傳出爭執聲。最後出庭宣判:槍決!
場內一片憤慨的喧嚷聲。
公訴人:&ldo;我對判決提出抗訴,我將向司法人民委員部上告!&rdo;
辯護人:&ldo;我同意公訴人的意見!&rdo;
庭長:&ldo;全體退場!!!&rdo;
押解人員把葉一夫帶到了監獄,對他說:&ldo;兄弟,如果大家都像你這樣,那就好了!什麼戰爭都沒了,沒有白軍,也沒有紅軍!&rdo;押解人員回到了自己的兵營裡,召集了紅軍士兵會議。會議譴責了判決。往莫斯科寫了抗議書。
葉-夫每天等待死神來臨,從窗中親眼看到槍殺,這樣蹲了三十七天。改判決定下來了:十五年嚴格隔離。
這是頗有教益的一個例子。雖然革命法制也算區域性地取得了勝利,但這需要法庭庭長作出多少努力呀!思想還多麼混亂,紀律性、覺悟性還多麼差勁!公訴與辯護一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