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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後不久黎明來臨,白天的時間也不算長,不知不覺又入了黑夜,後來一睡著就是兩天。
清晨,林亦然動了動眼皮,微微掀了點眼簾後下意識往霍競懷裡挪。
霍競收攏臂彎。
忽然,他一下睜開眼,扭身去床頭櫃上找手機,被子從光滑背部滑落,擦過滿身吻痕,不禁輕哼,這幾天夠荒唐,卻也歡愉極致,但再這麼下去人該廢了。
“我手機呢?”
記憶回籠,手機應該還落在辦公室,也不知道被水澆了一場還能不能用,辦公室一片狼藉。
員工得怎麼想?
眼前陣陣發黑。
霍競坐了起來,把林亦然撈回身邊:“你的手機、筆電,我都讓任一送過來了,能用,沒壞,現在放在我書房裡,你們公司的運營也正常,沒亂,放心。”
“好吧,”對公司林亦然還是很放心的,遊戲製作要花費許多時間成本,單一項角色建模就要每天持續諸多重複調整的工作,不像別的行業可能隨時需要簽署檔案。
“至於你的辦公室,”霍競道,“我相信你們公司保潔會幫你打掃。”
“你還有臉說?”
林亦然佯裝憤怒,摟住霍競脖子,一口咬在他耳朵上,但沒怎麼用力,咬了耳朵咬臉咬鼻子,一會兒也不知道是啃是親了。
以前覺得霍競是長輩,他還帶著一份尊老愛幼的敬意,現在瞭解真相,完全沒了輩分感。
“咬你咬你咬你咬你咬你咬死你!”
“不錯,變小狗了,你咬我,我也得咬回來?”霍競淺勾了下唇角,雙手握住林亦然腰際,輕易將人舉起來,腦袋湊近
百嘗不厭。
林亦然驚呼,那哪是咬,分明是野獸舔舐獵物,還特別扎人,而獵物只能發出嗚咽。
難道這就是痛並快樂著?
一驚,心裡罵了自己變態,家裡有一個變態就足夠了,不能再有第二個。
推開腦袋,雙手死死捂住霍競的嘴:“我要去拿手機,你別再亂來了。”
濃墨眼中含笑,霍競點頭。
林亦然舒口氣,翻身下床,雙腿一軟差點跪了,打著飄進了衣帽間,霍競傳來話:“穿鞋。”
“我就不穿,我喜歡光腳在房間裡走,而且你都打掃乾淨了,地上也沒玻璃渣,又不要緊,”林亦然套了條短褲,接著在櫃子裡找衣服,不是找自己的,而是要霍競的,“你怎麼連件薄毛衣都沒有?”
霍競不怕冷,櫃子裡從來沒毛衣,寒冬臘月的正裝也只是裡面一件襯衣,外面一件西裝。
“喜歡毛衣我給你買,”霍競套了鬆散的睡袍,提了居家拖進來,蹲下身,握住林亦然腳踝,“天氣涼了,把鞋給我穿上。”
“不穿。”
“不穿鞋是什麼毛病?”
“好吧好吧,”林亦然穿好拖鞋,又說到衣服,“我不是非要毛衣,我就是想穿你的,算了,我現在也不怕冷。”
他選了霍競的襯衫穿上,握住兩邊領子提起覆在鼻端,嗅著霍競的氣息。
霍競仰頭望著他:“老婆,我就在這兒。”
衣領遮了林亦然半張臉,只露出星眸璀璨的眼睛,彎彎眼角地笑了。
是啊,霍競就在這兒呢,可他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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