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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行為有直接影響。良好的心態結構和恰當的行為表現不僅可以提高父母的威信,而且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認識“PAC理論”
1964年,加拿大心理學家柏恩在《人們玩的遊戲》一書中提出了PAC理論。PAC理論又稱為相互作用分析理論、人格結構分析理論。
柏恩認為,個體的個性是由三種心理狀態構成的,即“父母”心態、“成人”心態、“兒童”心態構成,這三種狀態在每個人身上都互動存在,也就是說這三者是構成人類多重天性的三部分。因為在英語中,父母寫成Parent、成人寫成Adult、兒童寫成Child,所以,三種心態分別取各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簡寫為P心態、A心態和C心態,整個理論也簡稱為“PAC理論”。
第四章 培養孩子的健康心理(8)
“父母”心態以權威和優越感為標誌,通常表現為統治、訓斥、責罵等家長制作風。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中P成分佔優勢時,這種人的行為表現為憑主觀印象辦事,獨斷專行,濫用權威,這種人講起話來總是:“你應該……”、“你不能……”、“你必須……”
“成人”心態表現為注重事實根據和善於進行客觀理智的分析。這種人能從過去儲存的經驗中,估計各種可能性,然後作出決策。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中A成分佔優勢時,這種人的行為表現為:待人接物冷靜,慎思明斷,尊重別人。這種人講起話來總是:“我個人的想法是……”
“兒童”心態像嬰幼兒的衝動,表現為服從和任人擺佈。一會兒逗人可愛,一會兒亂髮脾氣。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中C成分佔優勢時,其行為表現為遇事畏縮,感情用事,喜怒無常,不加考慮。這種人講起話來總是:“我猜想……”,“我不知道……”
根據PAC理論,人與人相互作用時的心理狀態有時是平行的,如父母—父母,成人—成人,兒童—兒童。在這種情況下,對話會無限制地繼續下去。如果遇到相互交叉作用,出現父母—成人,父母—兒童,成人—兒童狀態,人際交流就會受到影響,資訊溝通就會出現中斷。
每一種心態都不是絕對的好或不好:父母心態有權威、主觀的一面,也有關心、愛護的一面;成人心態有客觀、理智的一面,也有刻板、冷漠的一面;兒童心態有幼稚、衝突的一面,也有活潑、可愛的一面。
在家庭教育中,家長應根據場合需要,及時進行心態轉換。
例如,在學習環境和學習過程中,父母應該用成人心理支配自己的行為,表現在:在家庭裡,父母是核心,是家庭的決策者和管理者;在孩子學習時,父母是孩子學習的發動者、督促者、激勵者和評定者。父母的言傳身教對孩子有直接影響,父母必須客觀、理智、以身作則,在嚴格要求孩子的同時,給孩子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發展機會。
在生活環境和生活過程中,父母則應用“父母心態”支配自己的行為,也就是關心、愛護下一代。父母應當親近孩子,關心愛護,尊重理解孩子,把孩子的飲食起居、吃穿住行掛在心上,尤其要在孩子生病時給予更多的關愛。父母對孩子的愛應當是自覺的、普遍的、持久的、細緻的。
而在娛樂環境和娛樂過程中,父母則應以兒童心態為主,扮演孩子的朋友角色。這裡所說的兒童心態,是指天真、活潑、真摯、可愛的一面。比如,在操場上、公園裡和大自然中,在做娛樂活動時,父母應暫時放棄成人角色和父母角色,發掘出自己的童心,最好像兒童一樣天真、活潑地融入孩子中,同孩子一起玩、一起樂。和孩子玩得盡情盡興,身心充分放鬆,就容易拉近彼此的心理距離。
適時地運用PAC理論中的三種角色,使自己的心理狀態和行為,能適應孩子的心態和需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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